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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新城四站(45-03地块)30班小学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8-12-07

上海市青浦区校产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新城四站(45-03地块)30班小学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该项目位于青浦区新城四站大型居住社区45-03地块,东至北浪朝阳河,南至盘龙浦路,西至崧子浦路,北至规划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240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1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4420平方米、地下面积3999平方米,计容面积1442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楼、阅览室及报告厅、教学楼、变配电房及食堂操场等。

三、项目总投资15352.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951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670.28万元,预备费731.06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在2018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财政投资)第9-2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C16-052C009。

四、根据《评价法》、《建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青浦区新城四站大型居住社区(45-03)班小学应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请依照规定在开工建设前完成网上备案,并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的建设、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污染物的排放达到相应标准。

五、建筑面宽、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相关控制线尺寸均应标注至建筑完成面即饰面层(非结构面);学校主入口处应预留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本项目如采用玻璃幕墙的,其设计应满足《上海市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建筑应考虑学生使用的安全性及便利性;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相关要求。请在下阶段设计中予以落实。

六、本项目用地面积24081平方米,绿化面积8428.4平方米,绿地率35%,符合相关规定;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

七、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和沪民防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项目符合民防结建范围,应结合修建民防工程。按照有关标准应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442平方米的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甲类,核武器抗力级别核6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常6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护部。待该项目通过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后,同意办理相关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图中按要求的建筑面积、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设计民防工程,并在项目申领规划许可证之前完成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因不办理而造成违法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施工图设计发生变更 ,地上总建筑面积超出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地上总建筑面积3%的,建设单位应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重新申报。

八、该项目配建固定式垃圾箱房1座,建筑面积30.03平方米,基本符合环卫设施配建要求,按垃圾房规范要求设置接水、电、纳污、通风、设置排水沟,墙面加贴瓷砖,同时满足密闭化要求;垃圾房应分隔为干垃圾和湿垃圾投放区域,以便于干垃圾和湿垃圾分类投放,环卫作业部门分类收运需求,垃圾实行桶装化,委托所属街道环卫作业公司负责清运;根据《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要求,公共区域具体设置要求如下:办公用房区域按组设置干垃圾(黑色)、湿垃圾(棕色)容器,公共部位设置1-2组有害垃圾(红色)、可回收物(蓝色)收集容器,容器规格应根据垃圾实际产出量自行确定,每只容器容量不小于30升;教学用房区域内根据实际需求按组设置干垃圾(黑色)、湿垃圾(棕色),场所公共部位至少设置1组有害垃圾(红色)、可回收物(蓝色)容器,每只容器容量不小于120升。食品加工区域另行设置湿垃圾(棕色)容器,并根据垃圾产出量合理增加容器配置数量,满足存放需求;内卫设施应符合儿童使用要求,厕所内必须空气流通、防臭、光线充足、纳污,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地面防滑处理;项目竣工后向区绿化市容局提交环卫配套设施验收申请。

九、项目涉及河道为北浪朝阳河,已办理河道蓝线手续,地块范围内涉及老河道部分水面积的填埋应在办妥开、填河施工手续后方可进行实施。项目应严格按照区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保证应有退界距离,不得占用河道陆域控制区域,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并报区水务局审批;跨河、穿河、沿河构筑物以及河道工程的实施,请在施工前到区水务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核实;文本所列最高日用水量100.23m3/d;项目室外排水管道管径≥DN300;雨水检查井应设置落底沉泥槽;不得使用粘土砖砌筑检查井,建议采用不同规格的一次件注塑检查井;不得设置化粪池;设有餐饮食堂的污水必须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才能接入市政管网;项目室外排水总平面图中污水管道采用DN200管径,建议放大;项目内部应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纳入市政管道的污水必须符合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T31962-2015);内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管处,必须建排水检测井,排水检测井应建于建筑退界线内或道路红线外;建设项目施工期间需要向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待项目建成后,应办理正式《排水许可证》,禁止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水;根据《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设施规划和设计指导意见》及《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要求,中心城区及郊区新城设计重现期不低于5年一遇,郊区其他区域设计重现期不低于3年一遇,本项目雨水设计重现期应按不低于5年进行设计。根据区水务局出具青水(2018)129号关于《青浦新城四站(45-03地块)30班小学新建工程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部门意见的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十、项目防雷设计请按市气象局沪防雷【2018】(建征)字第0658号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十一、根据消防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意见》,该项目经区消防支队认定,属于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工程竣工后,到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竣工消防验收。

十二、该项目共设置一处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盘龙浦路上,出入口宽度为7-11米,在崧子浦路上设置一处消防、人行出入口,宽度为11米,不得设置进口坡;应进一步调整基地出入口与相邻出入口及交叉口的位置关系,保证同向开口基地出入口间距;该项目做整体交通影响评价;进一步细化内部交通组织设计方案,复核基地内部通道的几何尺寸以及消防通道转弯半径,补充完善特殊车辆抵达各建筑的交通组织流线;初步设计批复后,到区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卫生设施设置应按区卫计委青卫建项发字(2018)第0232号意见落实。

十四、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门卫房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其余为乙类、场地类别Ⅲ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g、多遇地震下的场地特征周期0.65s进行抗震设计。其余请按青建抗震(2018)120号意见予以调整落实。

十五、关于机动车停车场(库),应根据青浦区交通委员会出具的《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工程审查意见单》[沪(青)(交)(停)(审)(2018)第096号]落实相关措施。

十六、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并提交了节能计算书,下阶段要严格按照节能要求确保节能率不低于65%;本项目土地合同要求100%采用装配式建筑,且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装配率不低于60%,文本中已附有装配式专篇并载明了各单体预制率,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设计确保符合相应的规范及合同要求;项目计划创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文本中已附有绿色建筑专篇及相应的公共建筑绿建评分,下阶段应深化设计,核算各分项评分,确保符合相应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项目学生食堂采用太阳能加空气源热泵供应热水,文本中已附有设计描述,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设计,确保太阳能保证率不低于45%;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力度提升建筑性能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按建筑外门窗的传热系数不大于2.2(w/m2.k),门窗气密性能不低于6级标准进行设计;本项目属于公共建筑,应进行能耗监测系统设计,系统安装完成后应与区能耗监测系统平台进行联网并稳定上传数据;项目已按照市、区两级文件要求,在设计、施工阶段均采用BIM技术并提供了专篇,下阶段应充分利用BIM技术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管理效率。

十七、请根据区教育局意见进一步优化相关设计。

十八、请根据《新城四站(45-03地块)30班小学项目基坑围护设计评审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予以落实。

十九、涉及学校塑胶场地请严格按照沪教委规(2018)5号文件要求落实。

二十、供电、给水、排水、煤气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优化、调整。

二十一、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