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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香花桥派出所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9-08-15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香花桥派出所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1. 初步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2. 该项目位于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空地,南至民惠苑七区,西至久远路,北至新桥路。项目总用地面积7477.5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9997.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34.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62.5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416.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555.33万元,其他费用1027.55万元,预备费329.14万元,土地费504.73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2019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基建项目)第66-3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C18-044X002)。

3. 项目应按备案意见落实建设期、运行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4. 基地内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区规土局核定的方案为准。

5. 请按绿容局绿化科、环卫科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

6. 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根据该项目建设实际,符合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情形,结建范围内缴费面积6034.53㎡,应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36201.8元。建设单位因施工图设计发生变更,地上总建筑面积超出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地上总建筑面积3%的,应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重新申报。

7. 该项目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已超过2000㎡,根据区水务局出具青水(2019)94号青浦区水务局关于《青浦区香花桥派出所迁建工程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部门意见的通知落实相关防汛措施。项目建设方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自来水公司、青浦污水处理厂、香花桥街道社区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核实。项目室外排水管道管径≥DN300;雨水检查井应设置落底沉泥槽;不得使用粘土砖砌筑检查井,建议采用不同规格的一次件注塑检查井;不得设置化粪池;设有餐饮食堂的污水必须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才能接入市政管网。项目内部应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纳入市政管道的污水必须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内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管处,必须建排水检测井,排水检测井应建于建筑退界线内或道路红线外。建设项目施工期间需要向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待项目具备市政排水接入条件时,应在建设项目联审平台内办理排水接入手续;如项目从事行业属于11类办证范围内,还应办理正式《排水许可证》;禁止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水。

8. 项目设置集中空调系统,集中空调系统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等),并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学评价报告。项目内涉及二次供水设计应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污水管离水池壁2米以上,水池周边10米内无污染源。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暗厕应设机械通排风设施,排风口设在室外。

9. 说明书中无建筑物防雷分类、无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不满足编制深度规定。同意屋顶层防雷平面图中的建筑物防雷分类。根据GB50057-2010附录A第A.0.2条: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首先应按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建议按此规定确定本项目所地地的Ng,计算N。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按GB50343-2012的规定要求确定其雷电防护等级。屋顶层防雷平面图:接闪带的设计安装位置应与屋面易受雷击的部位吻合,将建筑物屋面外沿、装饰柱等置于其保护范围之内;引下线应沿内庭院四周、用作接闪器的金属栏杆、接闪带的敷设位置均匀对称布置完整,并首先考虑屋面四角、阳角位置;太阳能集热板、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等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之内;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屋面应设置防雷警示标识。基础接地平面图: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设备的接地引上点与防雷引下线的接地引上点之间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SPD分布图:屋面用电设备的配电箱内应在开关的电源侧装设Ⅱ级试验的SPD;技术参数应当合理匹配并满足被保护设备的使用要求;应遵循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请按上述意见补充修改。

10. 该项目属于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工程竣工后,到区建管委申请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11. 允许该基地开设贰处机动车出入口,设在新桥路,出入口宽度各9米;同步完善各个出入口缓冲带、停车让行、禁鸣、限速等交通安全设施。

12. 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丙类,场地类别Ⅲ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g,多遇地震下的场地特征周期0.65s进行抗震设计。上述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和设计参数符合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派出所左、右单元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位移比均大于1.2;3层楼面以上局部收进的水平向尺寸大于相邻下一层的25%,均应细化分析,并采取加强措施。本工程地下室顶板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抗震规范或规程关于嵌固端的各项要求。地下室顶板高差大于0.6m、地库坡道处,均应采取有效加强措施,确保水平地震力的可靠传递。

13. 关于配建机动车泊位数量、机动车停车场(库)内部设计、标志设置以及电子收费系统等的设置,请根据区交通委出具的意见《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工程审查意见单沪青交停审[2019]第042号》进行配置交通设施。

14. 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并提交了节能计算书,下阶段要严格按照节能要求确保节能率不低于65%;项目计划创建一星级绿化建筑,文体中已附有绿色建筑专篇和公共建筑绿色自评分表,下阶段应深化设计,核算各分项评分,确保符合相应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文本中已附有设计描述,下阶段进一步深化设计,确保太阳能保证率不低于45%;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力度提升建筑性能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按建筑外门窗的传热系数不大于2.2(w/m².k),门窗气密性能不低于6级标准进行设计;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能耗监测系统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设计,系统安装完成后应与区能耗监测系统平台进行联网,在竣工备案之前做好能效测评工作。

15. 供电、给水、排水、污水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并按规定办理各管线配建手续。                                                     

16. 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