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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城四站朱家角华为人才公寓动迁基地配套道路青顺路(青浦大道-淀山湖大道)、淀惠路(青顺路-青浦大道)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9-08-15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新城四站朱家角华为人才公寓动迁基地配套道路青顺路(青浦大道-淀山湖大道)、淀惠路(青顺路-青浦大道)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新城西一QPC1-004单元10-01、11-04、11-06地块内。青顺路,南起淀山湖大道,北至青浦区大道辅道,全长约0.97km,其中,淀山湖大道至新塘港路段红线宽32米,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新塘港路至青浦大道段红线宽20米,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淀惠路,西起青顺路,东至青浦大道,全长约0.33km,红线宽度为20米,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结构设计轴载:BZZ-100。新建陈家汇江桥一座,跨径采用10m+16m+10m,桥宽32米,桥梁设计荷载:城-A级,桥梁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

三、横断面布置

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1. 青顺路(新塘港路-青浦大道):

4.0m(人行道含1.5m绿化带)+12m(车行道)+4.0m(人行道含1.5m绿化带)=20.0m(红线宽度);

2.青顺路(淀山湖大道-新塘港路):

4.5m(人行道含1.5m绿化带)+2.5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隔带)+15.0m(机动车道)+1.5m(侧分隔带)+2.5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含1.5m绿化带)=32.0m(红线宽度);

3.淀惠路:

4.0m(人行道含1.5m绿化带)+12.0m(车行道)+4.0m(人行道含1.5m绿化带)=20.0m(红线宽度);

4.桥梁标准横断面布置:0.3m(栏杆)+3.2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17.0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2.5m(非机动车道)+3.2m(人行道)+0.3m(栏杆)=32.0m。

四、路面结构

次干路路面结构

1.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 SBS改性)

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6cm  稀浆封层

38cm   水泥稳定碎石(R7=3.5~4.0MPa)

15cm   级配碎石

2.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AC-13C)

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0.6cm  稀浆封层

20cm   水泥稳定碎石(R7=2.5MPa)

15cm   级配碎石

3.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    同质砖

3cm    1:3干拌水泥黄沙(42.5级水泥)

10cm   C20砼

10cm   碎石

支路路面结构

1.车行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 SBS改性)

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6cm  稀浆封层

35cm   水泥稳定碎石(R7=3.0~3.5MPa)

15cm   级配碎石

2.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    同质砖

3cm    1:3干拌水泥黄沙(42.5级水泥)

10cm   C20砼

10cm   碎石

五、本工程新建陈家汇江桥1座。跨径布置为10m+16m+10m,桥宽32.0m;桥面铺装:底层采用8cmC50钢筋混凝土铺装,面层采用10cm沥青混凝土铺装,厚度与道路上面层、中面层保持一致。考虑桥面防水要求,在两层铺装层之间设置3mm厚防水涂料。

六、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另涉及雨污水管道、绿化、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配套工程。

七、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11576.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52.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4.67万元,预备费381.85万元,前期工程费2004.80万元,公用管线费1552.40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在2019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基建大本)第196-1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Q19-088X001。

八、项目应在开工建设前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办理相关环评手续;项目内容、规模、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以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为准;并应要求落实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将对周边敏感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九、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道路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

十、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十一、工程涉及的河道为新塘港、陈家汇江、花段江,已办理过河道蓝线手续;道路范围内涉及老河道部分水面积的填埋应在办妥开、填河施工手续后方可进行实施;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区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桥梁技术参数基本符合水务规范要求;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区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时,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项目建设方应就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设计内容还应考虑地块街坊排水安全和其他已建道路雨污水管道的衔接、以确保周边地块雨水和污水管线接入,排水顺畅;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印发〈关于在排水管道检查井中设置深落底井的指导意见〉》(沪排管[2009]2号)的相关指导意见:在新建、扩建、改建雨水、合流排水收集管网管道时,每间隔2-3座检查井应设置一座落底深度为1000毫米的检查井,建议管道长约200至300米;项目窨井盖采用防盗防沉降窨井盖,排水系统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落装置;雨水口、道路检查井、排水管道应符合《雨水口标准图》(DBJT08-120-2015)、《道路检查井通用图集》(DBJT08-119-2015)、《排水管道图集》(DBJT08-123-2016)等标准;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入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二、初步同意道路横断面布置,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并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S”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止出现架线、飞线等情况,交叉口接入机房;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青顺路下穿青浦大道限高满足5米;淀惠路西朝东缺限速标志;涉及桥梁纵坡与地面道路相交标高要符合规范要求;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下一阶段征询市交警总队路政处意见。

十三、建议道路建设同步考虑管廊建设,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区城建所,以便核实更新;道路路段路灯设置应符合《城市照明管理规定》、《青浦区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管理办法》中要求,建设前应办理相应的路灯建设手续,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P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控制箱的贴牌工作,项目竣工后相关资料报送管理部门;建议采用综合杆建设;必须采用符合本市道路照明质量要求的LED智能控制的灯具。

十四、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计。

十五、按照上海市交通建设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方案(2016-2018)要求,单跨跨径100米以下桥梁工程,承台顶面以上构件的预制装配率达65%。

十六、本工程涉及多个交叉口,建设方应注意交叉口进、出口展宽的合理配置,使得交叉口的建设保证公交车的转弯和通行安全;结合交通分析细化相关公交站点的设计方案,同时完善公交标志标线设计;请依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共汽(电)车中途站候车设施配置规范》(G/TJ08-2052-2009J11372-2009)要求配置公交站台,站台宽度2.5米,以满足后期候车亭建设的安全规范。

十七、供电、排水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实施;建议予以预留管位,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

十八、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九、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