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华南路(芦蔡北路-嘉松中路) 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0-10-19
上海华新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华南路(芦蔡北路-嘉松中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华新镇工业园区内,东至芦蔡北路,西至芦蔡北路。新建道路全长约1544 m,桩号范围K0+000.00~K1+544.466,道路规划红线20m;拼宽桥梁殷家桥江桥,桥梁宽16.3m,跨径组合6m+8m+6m,邱家桥江箱涵维持现状。项目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4m(人行道)+12m(车行道)+4m(人行道)=20m。
路面结构
(1)新建机动车道
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AC-13C(SBS改性)
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5C(加抗车辙剂)
0.8cm稀浆封层
18cm水泥稳定碎石(5%)
18cm水泥稳定碎石(4%)
15cm级配碎石
(2)新建人行道
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AC-13C
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0C
15cm C20水泥混凝土
10cm级配碎石
2、桥梁标准横断面布置
0.3m(栏杆)+1.7~2.14m(人行道)+12m(车行道)+2.0~1.56m(人行道)+0.3m(栏杆)=16.3m。
殷家桥江桥
拼宽桥上部结构为6m+8m+6m简支空心板梁,其中6m板梁采用普通钢筋混凝土空心板,8m板梁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两种空心板高度都为0.55m,顶板宽1.69m,挑臂0.3m,板底宽1.1m,顶板设2%横坡,底面横向为平坡。空心板内模采用胶囊成型。
下部结构采用轻型桥台,桩接盖梁式桥墩,φ800mm钻孔灌注桩基础。
邱家桥江箱涵
邱家桥江现状箱涵为单孔普通钢筋混凝土箱涵,净空尺寸为6×2.2m,侧壁厚0.4m,顶底板厚0.45m,斜交56°。本次改造总体结构维持现状,桥面按道路要求凿除新建,两侧实施人行道。
附属设施
1)栏杆
人行道外侧为钢筋混凝土栏杆。
2)桥面铺装
①殷家桥江桥:桥面加罩2mm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
②邱家桥江箱涵:按道路路面结构形式实施。
3)支座
采用板式橡胶支座。
4)伸缩缝
采用GQF-C40型钢伸缩缝。
5)桥梁抗震措施
按7度设防,在桥墩、桥台两侧设置抗震挡块,并在挡块内侧粘贴抗震橡胶块。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道路全线设置绿化、照明、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6175.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29.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3.93万元,预备费232.66万元,前期工程费129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
六、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建设单位预留相应环保设施资金,并落实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以减轻建设项目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
八、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九、本文中涉及的河道为殷家桥江、邱家桥江于2020年4月9日在水务局办理过河道蓝线手续。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进行核确认。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方案,建议中央分隔带;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并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S”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距线、交叉口接入机房;新协路纪鹤公路北侧路口渠化三进二出车道及非机动车道;涉及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沿线港湾式车站建议设置公路口下街,并征询区建管委;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征询市交警总队意见;。
十一、道路建设时所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同步入地。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及交底材料等,向管线权属单位办理管线交底卡;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区城建所;建设前应办理相应的路灯建设手续。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P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控制箱的贴牌工作。竣工验收后将相关资料报送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本项目为道路桥梁工程,按照上海市交通建设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方案(2016年-2018年)之要求,单跨跨径100米以下桥梁工程,承台顶面以上够贱的预制率达65%。
十三、该路段属物流集中区域,公交站点设置应考虑人流分布特性合理设置,建议站台宽度≥3米,以便安装候车设施。
十四、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五、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 :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