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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赵巷镇佳采路(佳悦路-佳凯路) 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0-10-19

上海赵巷商业商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赵巷镇佳采路(佳悦路-佳凯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赵巷镇商业商务区C4地块,项目东至佳凯路,西至佳悦路。本工程长约286.08米。红线宽度30m。项目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

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1.8m(人行道)+1.2m(设施绿化带)+3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带)+15m(机动车道)+1.5m(侧分带)+3m(非机动车道)+1.2m(设施绿化带)+1.8m(人行道)=30.0m(道路红线宽度)。

路面结构:

(1)新建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细粒式沥青混合料AC-13C

8cm 粗粒式沥青混合料AC-25C

0.8cm稀浆封层

36cm水泥稳定碎石(5%)

15cm 级配碎石

(2)新建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

6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8cm 稀浆封层

20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3)新建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 同质砖

3cm 干拌水泥黄砂

10cm C20砼

10cm 级配碎石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另涉及绿化、排水及标识标线等附属工程。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3366.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20.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2.62万元,预备费67.15万元,前期费用1956.12万元;资金来源:区、镇4:6承担 。

六、根据《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城市支路(不含桥梁)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本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应预留响应环保设施资金,从主动降噪和被动降噪等方面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现状及规划敏感建筑的影响,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

八、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九、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赵巷镇规保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核确认;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建议增设中央分隔带,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并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S”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距线、交叉口接入机房。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沿线公交车停靠采用港湾式车站,下阶段设计请咨询区建管委运管所意见;涉及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征询市交警总队意见。

十一、道路建设时所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同步入地。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区城建所。道路照明要按路灯设计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P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控制箱的贴牌工作。竣工验收后将相关资料报送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三、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 :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