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青浦区复兴路西侧规划四路(绿舟路~规划一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1-08-23

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复兴路西侧规划四路(绿舟路~规划一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朱家角镇,北起绿舟路,南至规划一路。新建道路全长约1192.27m,红线宽度24m。新建桥梁4座,跃进河桥桥宽24m,跨径组合1×22m;调蓄水面桥桥宽24m,跨径组合1×13;李家湾江桥桥宽24m,跨径组合10m+16m+10m;淀浦河桥主桥桥宽24m,北引桥桥宽24m,南引桥桥宽13.5m,跨径组合16m+(40m+60m+60m+42m)+(5×20m)。设计车速:30 km/h,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与路面结构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4.5m(人行道(含1.8m绿化设施带))+15.0m(车行道)+4.5m(人行道(含1.8m绿化设施带))=24.0m(规划红线宽度)。

   路面结构形式

   (1)车行道路面结构

   4cm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

   粘层油0.5L/m²;

   8cm粗粒式沥青砼(AC-25C);

   0.6cm稀浆封层;

   透层油1.0L/m²;

   35cm水泥稳定碎石;

   15cm级配碎石垫层;

   结构层总厚度为62.6cm。

   (2)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陶瓷透水砖(尺寸40×40);

   3cm中砂找平层;

   满铺防渗土工布;

   10cm   C20细石混凝土(埋设透水盲管);

   10cm级配碎石垫层;

   结构层总厚度为29cm。

   人行道上设置导盲砖,在交叉口设置残疾人无障碍设施。

   2.桥梁工程

   本工程沿线共跨越4条河道,需要新建4座桥梁。桥梁工程详细概况见下表:

桥梁一览表

编号

桥梁中心桩号

桥名

跨径(m)

桥面全宽

(m)

结构形式

梁底标高(m)

备注

1

K0+033.045

跃进河桥

1×22

24

钢板梁桥

跨中梁底≥4.0


2

K0+154.654

调蓄水面桥

1×13

24

预应力砼刚接板

≥4.0


3

K0+377.864

李家湾江桥

10+16+10

24

预应力砼刚接板

≥4.0


4

K0+854

淀浦河桥

16+(40+60

+60+42)+(5×20)

北引桥

24

预应力砼刚接板

通航孔≥8.0

上跨规划一路≥8.1


主桥

24

钢混叠合连续梁

南引桥

13.5

预应力砼刚接板

   基础:桩基础采用φ800钻孔灌注桩。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批复涉及绿舟路改建和规划二路改造,道路另涉及雨污水排管、景观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附属工程。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22585.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708.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52.50万元,预备费953.05万元,前期费用1066万元,征地及动迁费1505.54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区财政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2021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新开项目)第175-2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C21-088X002)。

   六、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超出用地红线部分不属于本次项目的建设范围,涉及绿舟路改造非本项目审批范围;道路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七、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即在该视野范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建议以地被为主), 而且不得妨碍交叉口路灯的照明,为交通安全创造良好条件。在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米的树木生长空间。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占用绿地(需提供获规划认可的占补平衡方案)、临时使用绿地等,应事先办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具体到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局窗口咨询。如果绿地属于林地或者是农村绿化的,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林业站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八、该工程涉及的河道为海源别墅三号内河、朱家角跃进河、李家湾江、调蓄水面、景观水系2、淀浦河。其中,海源别墅三号内河、朱家角跃进河、李家湾江、调蓄水面、景观水系2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到水务局办理过河道蓝线手续。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过河管道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水务局窗口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等行政许可手续。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河道沿岸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保留不低于6米宽的防汛通道,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涉及市级河道淀浦河,请另询市水务局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朱家角镇规保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前应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九、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一块板);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建议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S”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距线、交叉口接入机房;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绿舟路渠化车道,建议出口道3.5米,进口道3.25米;建议小区出入口横道线取消,另外一组横道线设置在幼儿园主出入口位置,完善幼儿园交通设施;坡道非机动车与地面相接,交叉点完善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下阶段征询市交警总队路设处意见。

   十、道路建设时如有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建议实施同步入地;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严格按要求在市管线监察平台向管线权属单位办理管线交底卡,认真落实地下管线保护要求;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竣工资料报送区城建所以便核实更新。

   十一、道树的设计必须考虑遮挡道路照明的照度问题, 建议离灯杆2米;桥梁区域需提供充足的照明;建议取消初步设计文本中照明设计6)节能中晚上 11 点以前采用稳压模式,晚上 11 点以后至早上关灯时段采用节电模式。

   十二、文本中淀浦河南侧引桥断面与道路设计图纸中断面不一致,请核查统一;根据最新的管线综合,普通地面桥需要设置牛腿,局部桩基需内收以满足污水管过河的需要,桥梁设计图中未反应,需核查。

   十三、按前期测量、检测、物探等成果报告设计路面结构层,道路附属设施、标志标线设置、公交港湾设置,请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完善施工图设计方案。

   十四、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