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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蟠和路(盈港公路-沪青平公路)新建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1-11-24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蟠和路(盈港东路-沪青平公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西虹桥商务区内,北起盈港东路,南至沪青平公路;新建道路全长约710m,红线宽度24m。新建两座桥梁,夏渭泾西河桥,跨径组合为10m+16m+10m;徐泾江桥,跨径组合为13m+25m+13m。设计车速:30 km/h,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与路面结构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2.5m(人行道)+2m(设施带)+15m(车行道)+2m(设施带)+2.5m(人行道)=24.0m(道路红线宽度)。

路面结构形式

1)车行道新建路面结构

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

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6cm稀浆封层

18cm水泥稳定碎石(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4.0MPa)

17cm水泥稳定碎石(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3.0MPa)

15cm级配碎石

2)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同质砖

3cmM10水泥砂浆

10cm    C20砼

10cm级配碎石

2.桥梁工程

桥梁详细参数见下表:

序号

桥梁名称

跨越河道

名称

桥梁中心桩号

跨径布置

右偏角

备注

(m)

(m)

(度)

1

夏渭泾西河桥

夏渭泾西河

K0+268.0

10+16+10

90

新建

2

徐泾江桥

徐泾江

K0+474.5

13+25+13

90

新建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道路及雨水排管、景观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附属工程。

五、工程投资

项目于初步设计阶段经委托审核,核定工程总投资12070.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21.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4.47万元,预备费267.29万元,前期费用6457.22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六、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道路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七、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即在该视野范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建议以地被为主), 而且不得妨碍交叉口路灯的照明,为交通安全创造良好条件。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占用绿地(需提供获规划认可的占补平衡方案)、临时使用绿地等,应事先办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具体到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局窗口咨询。如果绿地属于林地或者是农村绿化的,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林业站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八、该工程涉及的河道为夏渭泾西河、蟠龙港、徐泾江。于2021年6月25日到水务局办理过河道蓝线手续。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徐泾镇规建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前应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九、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并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S”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距线、交叉口接入机房;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沿线相交路口30米范围内,增设高清复合型摄像机,并接入公安图像网;沿线设置港湾式车站应咨询区建管委;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沪青平公路采用右进右出;下阶段征询市交警总队路设处意见。

十、设计要求参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进行设计;综合杆设计要参照《上海市道路合杆整治技术导则》,设计采取一杆一方案。

十一、道路标线建议采用双组份材料;道路标线线宽建议提升宽度;完善标志尺寸、非机动车路面标记尺寸等。

十二、对道路建设中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建议实施同步入地,建设单位须向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及交底材料等,通过市地下管线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管线交底卡;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城建所,以便核实更新。

十三、请结合管线综合的审核意见,落实下阶段管线综合设计。

十四、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