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QA3302000-2016-114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6〕125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6.09.26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1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商外[2013]283号)、《青浦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青府发〔2013〕16 号)和《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及其他重大项目发展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尤妮佳(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4个总部资金申报项目申请已由我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会议通过,并报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同意拨付资金。现将2016年度我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有关拨付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3个项目从“招商引资”专项中列支
1、拨付尤妮佳(中国)有限公司开办资助15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60万元,区级财政90万元;租房补贴86.5万元,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运营奖励15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60万元,区级财政90万元。合计拨付386.5万元。
2、拨付希悦尔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开办资助24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96万元,区级财政144万元;租房补贴19.2万元,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合计拨付259.2万元。
3、拨付天田(中国)有限公司开办资助15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60万元,区级财政90万元;租房补贴74.73万元(分3年拨付)经区产推办审核,2016年8月经市商务委批准, 2016年租房补贴24.91万元,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合计拨付174.91万元。
二、以下1个项目从“张江专项”中列支
4、拨付奎克化学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16年能级提升奖励120万元(市财政补贴48万元,区级财政补贴72万元);租房补贴98.55万元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分3年拨付,2016年拨付32.85万元。合计拨付152.85万元,其中104.85万元在张江专项中列支,市级财政补贴48万元由区级财政先行拨付,年终通过市与区财力结算后,归还区财政。
有关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请抓紧落实配套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各企业收到专项资金后,请严格按照财政扶持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产业专项资金总部项目汇总表
2016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