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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经委关于盈浦街道淀惠路北侧36-01地块商业业态评估的复函

QA3302000-2016-149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6〕164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6.12.06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盈浦街道淀惠路北侧36-01地块商业业态评估的函》(上淀发函〔2016〕20号)收悉。根据《青浦区产业项目评审准入办法》,11月29日,我委会同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盈浦街道等部门召开产业项目评审准入联席会议,对项目进行了评估。

该项目由上海南尚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项目东至青泰路,南至淀惠路,西至丁家港路,北至新塘港路。该商住项目总占地面积36279平方米,容积率2.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7209.25平方米,自持80%。主要以周边居民日常消费业态为主,引进星级酒店和品牌餐饮、休闲娱乐、教育培训等社区配套商业。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业态定位基本符合周边需求,应积极配合居住环境提升社区商业品质;

二、商办自持年限、小面积比例、沿街面宽等请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

三、开发商应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管理,做好商业业态培育工作,打造高品质的商办区域;

四、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方案,完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布局,按照土地出让合同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利用节能环保新材料、新技术,做好商办节能工作;

六、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应积极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协助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

特此函复。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