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关于同意创建“上海索罗新动力特色产业园”的复函
QA3302000-2017-034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7〕37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05.25
上海索罗日用品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创建类)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府办发〔2015〕92 号),我委会同区发改委、区科委、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区市场监管局、出口加工区等部门召开评审会议,同时邀请市级有关专家进行会审。经研究讨论,对贵公司申报的项目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索罗新动力特色产业园区”为本区创建类特色产业园区。园区位于出口加工区崧煌路666号,东至毓恬冠佳、西至崧华路、南至鑫臣工贸、北至亚泰消防,占地面积37.9亩,园区定位为先进制造业园区,产业定位为节能环保产业。
二、请园区管理主体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围绕主导产业集聚发展,有序开展园区的建设工作,加强和提升园区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有效推进园区的转型升级。
三、请出口加工区加强园区建设、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跟踪和指导,做好后续评估和复审工作。
特此函复。
2017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