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关于夏阳街道盈港路南侧15-02地块项目商业业态评估的复函
QA3302000-2017-035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7〕38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06.02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南侧15-02地块商业业态评估的函》(上淀发函〔2017〕5号)收悉。根据《青浦区产业项目评审准入办法》,5月25日,我委会同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夏阳街道等部门召开产业项目评审准入联席会议,对项目进行了评估。
该商业项目由上海洛宾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项目东至15-03地块,南至15-03地块,西至外青松公路,北至盈港路,总占地面积7111.1平方米,容积率2.5。总建筑面积包含地上计容商业建筑面积17777.75平方米和地下不计容商业建筑面积6469平方米。项目由开发商100%自持,定位为适合年轻人的休闲消费场所,主要引进主题餐饮、体验社交、文创展示、特色零售、商务酒店等业态。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业态定位基本符合周边需求,开发商应利用好连接17号线外青松公路站出口的优势,进一步细化目标消费人群,积极引进中高档商业,建议引入24小时书店、文创休闲、体育运动体验中心及非遗体验中心等业态,与盈港路北侧地块绿地商办项目形成业态互补,与周边商业项目合力打造青浦城区新的消费商圈;
二、酒店面积不小于7000平方米、商业自持比例和年限、单间建筑面积、沿街面宽、小面积占比、建筑层高等请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和区规土局要求执行,涉及对土地出让时方案调整应征得区规土局同意;
三、该项目由开发商100%自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招商,希望前期做好业态培育工作,对于南面和东面紧邻住宅区部分,应避免引入扰民的业态;
四、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方案,按要求预留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完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布局,与城区主干道衔接的出入口应尽早与相关交通部门进行方案优化;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利用节能环保新材料、新技术,做好商业节能工作;
六、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应积极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协助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
特此函复。
2017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