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关于印发《青浦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QA3302000-2017-020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7〕21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03-29

赵巷镇、徐泾镇、华新镇、白鹤镇人民政府、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河道周边工业企业整治,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对河道的影响,区经委制定了《青浦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青浦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方案

 

联系人:区经委工业管理科 张亦弛

电话:59732890转10328

 

 

 


 

青浦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青浦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整治监管,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对河道的影响,全面落实《青浦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青府办发﹝2017﹞1号),根据《青浦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攻坚战“奋战300天”工作计划》的要求,对整治地块内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列入国家和市级考核的28条中小河道两岸1公里范围内工业企业,推动该区域内不符合产业导向及区域布局要求的工业企业进行调整关闭。

二、责任分工

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由区经委牵头,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协调推进,街镇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实施。

1.区经委牵头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编制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专项方案;建立工作进度月度报送制度,汇总并报送区治水办,并严格按照奋战300天工作计划,开展督查工作(进度滞后1个月内的,由经委协调推进;滞后超过1个月的,移交区政府督查室;滞后超过2个月的,约谈“河长”及街镇主要领导;滞后超过3个月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2.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规土局参与前期方案制定及企业分类整治方式的确认,同时在后续工作中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推动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3.区规土局负责后续土地减量化工作的方案制定及工作推进;

4.各街镇是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责任主体,牵头组织本辖区内对应河段或河道分段的工业企业状况调查,明确对工业企业的分类整治要求,制定方案推动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排查,摸清底数

根据上述整治范围,摸清整治范围内所有企业情况和污染现状。

排查过程中,重点摸清企业所处区域、所属行业、企业环保手续合法性、雨污水排放量、排放去向、排污口设置等情况。

(二)确定名单,分类整治

根据排查结果,各街镇和村要确定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整治名单,实施分类整治,其中列入产业结构调整范围的企业标准如下:

1.对位于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区域内的企业,原则上列入产业结构调整名单实施关停;

2.对列入“未批先建、久拖未验”淘汰类清理范围内的企业,原则上列入产业结构调整名单实施关停;

3.属于《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中淘汰类、限制类行业的企业,原则上列入产业结构调整名单实施关停;

4.列入近期土地征收计划的地块内的企业,原则上列入产业结构调整名单实施关停;

5.街镇认为予以保留,且具备截污纳管条件及符合环保、规划相关要求的企业,经认定后可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整治,暂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名单。

(三)明确节点,严格监管

1.2017年2月底前,各街镇完成相关区域内工业企业情况排查,明确每家企业的整治方式、时间节点,形成整治清单,锁定关停调整企业清单;

2.2017年3月底,完成调整工作的20%;

3.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企业的关停工作;

 


 

 

4.2017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企业的调整工作(包括人员分流、设备拆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