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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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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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我区是民营企业的重要发源地,从最早设立富民开发区到现在拥有近13万户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数量全区占比超95%,就业人数和税收总额全区占比近65%,民营经济在我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主体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继续坚定不移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助推我区全面跨越式发展、建设更高能级“上海之门”,现制定以下相关措施。
一、发挥民营经济重要主体作用
民营经济是引领技术创新的主力军、保持就业平稳的稳定器,促进税收稳定的重要贡献者。要促进国资、民资、外资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全力保障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作用。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成为承载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推动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推动质量变革的重要主体和实现消费繁荣的重要源泉。
二、推动民营企业服务发展战略
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市场优势,加快引导民营经济服务“一带一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推动民营经济服务上海建设“五个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等市级战略,推动民营经济助力青浦打造“上海之门”、“一带三中心”科创建设等区域战略。推进民营企业在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绿色环保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促进各类生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优化配置,为民营企业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减少阻碍和提供便利。
三、提升政府服务民企能级水平
始终保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一颗衷心,着力响应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经营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着力收集民营企业在破解困难、瓶颈、转型升— 2 —— 3 —级过程中成功举措和做法,着力倾听民营企业对区委区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升级和优化我区大调研、组团式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制定并贯彻落实《青浦区关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专项调研的实施方案》。以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联系区内发展潜力大社会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科技型实体型优质民营企业为核心,依托定点联系、台帐工单、诉求协调、沟通反馈、督查考核和分析研判六项工作机制保障,带动全区各部门上下联动,打造各级全方位贴心服务。
四、提升民企平台经济参与力度
围绕我区新一轮“三大两高一特色”主导产业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特色产业平台建设、扩大特色产业平台政策外延,形成集群创建。每年安排资金7000万元,重点打造快递物流、会展服务、北斗园区、民用航空、跨境电子商务等五大特色平台,软件信息和人工智能等两大战略新兴平台。(一)争取优先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层面政策优先在我区试点,发挥产业政策引领作用,推动我区民营快递企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二)加大资金扶持。加大对落户本区的会展企业和在本区办展办会的资金补贴。鼓励企业申报各类国家级示范基地、火炬基地,对获评基地给予新增扶持。对获评市级项目配套扶持,给予设备购置补助扶持。(三)加强示范建设。加快推进区内“上海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建设,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和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政策优势,加强跨境电商企业扶持力度。
五、提升民企科技创新实施活力
每年安排资金1亿元,全力支持民企科技创新和改制上市。(一)对“上海品牌”认证获证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性科创企业等给予专项资金资助。(二)对经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专项奖励。(三)对企业股改、在“新三板”和“市股交中心”挂牌、上市以及并购重组等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四)降低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扶持门槛,提高扶持标准。(五)新增市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研发机构扶持、院士专家站扶持。
六、降低优质民营企业增容成本
支持符合我区主导产业的民营企业增容扩建、提高单位产出、提升经济密度。建立以“亩产论英雄、以效益论英雄、以能耗论英雄、以环境论英雄”为导向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根据评价结果,鼓励优先发展类和提升类企业提高容积率,在亩均税收不低于准入标准(50万/亩)的前提下,按亩均税收贡献程度分级减少应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直至全部免除。
七、降低中小民营企业运营成本
研究一批补贴力度更强、减负幅度更大、奖励额度更高、覆盖面更广的降成本政策惠及广大民企,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降低租金成本。国有产业园区要更加积极发挥政府支持职能,对于引进的科技型成长型中小创新民营企业给予更大力— 4 —度租金优惠。(二)降低用能成本。探索建立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用电和企业使用天然气给予资金补贴机制,切实降低民企用电用气成本。(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清理涉企费用,全面推行企业设立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全区经济小区全面取消代办费、管理费等各类服务费用。(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采取有效手段,支持企业施行灵活的用工政策,支持和引导企业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岗位职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五)降低物流成本。依托“全国快递行业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层面政策优先在青浦试点,同步配套区级支持举措,优先支持我区快递物流企业与区内制造业企业联动发展,帮助制造业企业降低成本。
八、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进一步加支持力度纾解民企融资困局。(一)发挥政府引导。以青浦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依托,首期规模6亿元,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动青发基金及参股基金投向青浦区产业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青浦集聚。(二)贷款贴息贴费。加快研究制定青浦区中小微企业贷款财政贴息贴费相关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政府担保贷款。积极探索“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联合保险公司,成立科技风险池贷款”的模式,由政府负担保险费用,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四)鼓励和引导中小银行在信贷资源安排、授信审批权限设置、绩效考核政— 5 —策上完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制度安排,紧跟企业金融需求,加大创新力度。
九、优化民营企业营商发展环境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把青浦打造成为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最便利、最高效和最具制度化竞争优势地区之一的目标,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更好服务民营企业。(一)推进注册登记改革。广泛深度应用“一窗通”平台和全程电子化系统,保障企业实现3日开办。全面推进全国统一“二十四证合一”,不断细化政策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充实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服务举措。(二)建立审批“容缺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容缺机制”,启动“专项定制”服务,建立“企业联动管理服务群”,助推重点项目及时落户。(三)建立执法“容错机制”。对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容错机制”,推出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四)支持参与政府采购。积极搭建政府采购平台,研究采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提高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比例。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优化民营企业人才集聚环境
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更有针对性、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支持政策,着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为我区民企营造世界一流的人才综合发展环境。(一)政策持续完善。落实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6 —的配套政策,兑现《青浦区人才开发激励办法(暂行)》和《青浦区人才积分管理办法(暂行)》相关人才购房和租房补贴,实时受理当月审核按月发放,进一步提高政策显现度和人才满意度。(二)力度持续加大。对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奖企业进行表彰,奖励资金超5000万元,对人才“不唯学历不唯职称”,奖励对象由企业评定。(三)服务持续提升。大力推进人才安居工程,进一步缩短人才公寓申请周期,改进审核流程,加快签约入驻进度,年筹措人才公寓不低于10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