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经济小区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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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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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
关于支持经济小区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经济小区高质量发展“一把 手”工程,实行街镇、区属公司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重大项目 — 1 —主要领导牵头推动机制和重点企业主要领导服务机制,实施经济 小区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挂图作战。(牵头单位:各街镇、区属 公司)
(二)建立联席会议。完善区级经济小区高质量发展工作联 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研判发展形势,解决发展问 题。(牵头单位:经委;配合单位: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 委、税务局)
(三)完善走访机制。建立重点企业名单库并形成上报机制, 各街镇、区属公司主要领导围绕名单库企业加强走访服务,每年 度须实现走访全覆盖,重点解决企业发展瓶颈,加强关联上下游 优质企业引流,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稳税基。(牵头单位:各街镇、 区属公司)
(四)赋予自主权限。实行经济小区总经理负责制,在人、 财、物、员工收入分配以及招商引资经费安排等制度上赋予经济 小区更大自主管理权限。(牵头单位: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单位:国资委)
二、拓展招商渠道
(五)强化主动意识。聚焦上海市内及周边重点区域和重点 产业,进一步支持经济小区“走出去”,外出招商或派驻队伍; 与“引进来”相结合,积极举办各类招商推介活动,扩大招商范 围;支持经济小区开展各项企业联谊活动,做好稳商安商和以商 引商工作,坚持以放活为主。经济小区举办各类招商推介和企业服务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牵头单位:各镇、区属公司;配 合单位:经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委、税务局)
(六)丰富招商形式。充分利用手机移动端、互联网等新媒 体,以“广撒网”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注册型企业数量,同时兼 顾发展质量。(牵头单位:各镇、区属公司)
(七)深挖存量资源。树立“一个企业,一个矿”的意识, 加强重点企业培育及关联上下游产业链研究,对于区内纳税百强 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外资企业等要进行逐 一走访服务,深挖企业显性与隐性存量资源,进一步拓展税源。 (牵头单位:各镇、区属公司) 三、提升服务能级 (八)加强变更流程管理。围绕重点企业名单库,做好重点 企业服务和保障工作,高度关注企业经营风险和变化,努力解决 企业发展瓶颈。市场监管局和税务局等部门要制定企业迁出和变 更的相关工作流程,做好流程管理和后续跟踪服务工作。(牵头 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税务局、各镇、区属公司)
(九)优化企业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实现“多证合一”,争 取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努力提升企业变更、注销便利 化程度,提高经济小区运行效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企业提 供便捷有效服务,探索网络办理、微信办理等网络媒介,多渠道 优化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率,建立互联网+服 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审批。(牵头单位:市场监管 — 3 —局;配合单位:政务办、税务局等)
(十)推进电子印章系统。加快与全市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 进行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提供电子印章查询、备案、签章、 验章等功能,有效防范发票管控风险。(牵头单位:政务办;配 合单位: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十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市市场监管局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支持,探索创新企业名称登记管 理方式,探索进一步放宽经营范围登记管理制度,在法无禁止的 条件下,给予企业最大程度自主权。(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十二)放宽住所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集中注册地登记管 理制度,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探索对涉及行政审 批经营事项的企业住所实行分类管理,允许部分行业进行集中注 册登记。由街镇、区属公司出具初审意见,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镇、 区属公司)
(十三)实施发票分类指导。支持新办企业多缴税、早缴税, 由区经委、区商务委分别协调统筹工业研发类和商业服务业类优 质企业名单,税务局进一步优化分级分类发票服务举措,加快发 票审批便捷度,解决新办企业发票数量和版本问题;同时,对于 额度以下优质企业,各街镇、区属公司建立相应机制,经领导班 子集体决议后,由税务所配合协调办理发票事宜。(牵头单位: 税务局;配合单位:经委、商务委、各镇、区属公司)
(十四)开展“僵尸企业”清理。研究出台长期无税和占用 注册地址“僵尸企业”清理关停的政策措施,重点清理额度管理 的特殊行业企业;相关街镇和区属公司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梳理 形成名单,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吊销或注销,并形成长 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镇、区属 公司)
四、加大支持力度
(十五)支持楼宇经济发展。支持楼宇经济发展,在赵巷、 徐泾及华新等条件相对成熟区域先行先试,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区级层面研究政策叠加,促进楼宇经济更高水平发展。(牵头单 位: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赵巷镇、徐泾镇、华新镇)
(十六)支持平台经济发展。支持主导产业清晰、产业集聚 度高的各类平台经济高速发展,研究产业政策叠加和管理权限开 放(重点包括融资、贴息及财税等政策支持),促进平台经济更 高水平发展。(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发改委、经委、 市场监管局、商务委、各镇、区属公司)
(十七)支持医械行业发展。支持医疗器械等有发展基础的 行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涉及注册查验场所的,由各街镇、区属公 司审核把关;市场监管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支持企 业落户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牵头单位:市场监 管局;配合单位:各镇、区属公司)
(十八)支持新兴行业发展。支持劳务派遣、影视传媒等新兴行业发展,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和私募基金产业,加强行业分析 及专项政策研究,理顺企业落户通道和路径。(牵头单位:商务 委、经委、发改委;配合单位:文旅局、各镇、区属公司)
(十九)加大资源对接强度。充分盘活利用闲置国有和集体 资产,优先支持经济小区发展;统筹研究国有和集体资产保值增 值。(牵头单位:国资委;配合单位:各街镇、区属公司)
(二十)加快资金兑付速度。提高落户企业财政扶持效率, 各街镇、区属公司一般应按季度(纳税金额较大等特殊企业可按 月)审核、编制财政扶持资金应扶持金额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 局根据各街镇、区属公司的审批结果,通过区级平台直接将扶持 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镇、 区属公司)
(二十一)加强政策配套力度。优化优质企业教育、人才、 住房等需求响应机制,围绕重点企业名单库,建立街镇、区属公 司主要领导牵头服务制度;对于街镇、区属公司难以解决的区级 重点企业的需求,上升协调层级由区级层面统筹办理。(牵头单 位:教育局、人才办;配合单位:人社局、房管局、各街镇、区 属公司、)
五、探索创新突破
(二十二)探索个税政策创新。重点研究深圳等区域的相关 政策举措,通过徐泾、华新等镇点上示范,掌握操作口径和办法 后,争取面上突破。(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税务局、徐泾镇、华新镇)
(二十三)探索跨境电商直邮。重点研究郑州等区域的相关 政策举措,探索海关入驻企业的直邮模式,通过优质企业试点, 争取形成成熟操作办法和路径。(牵头单位:商务委、青浦海关; 配合单位:青浦邮政管理局、徐泾镇、华新镇、重固镇)
六、优化管理体系
(二十四)强化层级管理。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职责,完善 经济小区人、财、物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强化经济小区总经理 负责制,充分放权,激发经济小区内生活力;区级层面实行考核 引领,进一步提升经济小区业务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各街 镇、区属公司;配合单位:经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 商务委、税务局)
(二十五)优化奖惩机制。建立经济小区总经理绩效考核与 薪资奖惩挂钩制度,奖金分配向总经理倾斜。进一步明确考核导 向,突出增速和税收规模效应;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创造 “比学赶超”的争先创优环境;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 价体系和惩戒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局面。(牵 头单位:国资委、各镇、区属公司;配合单位:经委、财政局、 市场监管局、商务委、税务局)
(二十六)建立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街道招商共享机制, 强化街道招商引资主动意识,加强稳商、安商工作力度;进一步 优化托管经济小区管理体制,理顺人员、资产和财税管理的归属和关系,充分释放托管经济小区活力。(牵头单位:国资委;配 合单位:财政局、税务局)
(二十七)增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与国家会计学院等各 类平台的合作,开展管理层和员工职业能力培训,提升经济小区 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经委)
(二十八)畅通信息渠道。进一步做好产业链招商、招商引 资和增资扩产等信息上报基础工作,加强招商宣传,扩大经济小 区影响力。(牵头单位: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单位:经委、 商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