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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 创建认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2-05

根据《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创建认定及发展扶持管理办法(修订版)》(青经规〔2024〕1号)文件精神,为促进资源高效率配置,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现开展2025年度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创建认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获得创建认定的区级及以上特色产业园区。

二、扶持内容

(1)区级创建认定扶持。对于成功创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的,给予扶持30万元;对经过创建并成功认定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的,再给予扶持30万元。对直接成功认定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的,一次性给予扶持60万元。

(2)市级及国家级认定扶持。对由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升级成功认定为市级特色产业园区的,再给予扶持40万元。对由市级特色产业园区升级成功认定为国家级特色产业园区的,再给予扶持100万元。对直接成功认定市级特色产业园区的,一次性给予扶持100万元。对直接成功认定国家级特色产业园区的,一次性给予扶持200万元。

三、申报资料

1.《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1);

2.园区运营主体企业营业执照等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材料受理截止日前递交书面申报材料,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交至青浦区经委产业园区科。

五、受理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月20日

联系人:产业园区科   韩婷

联系电话:59732846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16室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