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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5-05-20

各镇、街道、区属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25〕291号)精神,我区将全面启动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以及第四批、第一批“小巨人”企业的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已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符合国家认定条件的,可申报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2022年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报条件

1.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新申报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复核企业不作该项要求)。

3.企业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相关指标以《办法》附件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为准。

4.企业主营业务原则上应聚焦制造业及其上下游领域,不包括金融、房地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服务类行业。

二、申报方式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企业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2.企业需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街镇、区属公司,经初核汇总后由各属地统一报送区经委。

(二)材料要求

1.企业需如实填写国家统一的申请表(第七批申请书见附件1,复核申请书见附件3),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2.相关财务数据应依据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上传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

3.审计报告中需明确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否则将影响申报结果。

4.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材料,仅需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但若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仍需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5.企业需报送以下材料给属地联系人

(1)纸质材料:《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或《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一式肆份,线上填报完成后系统内导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佐证材料》或《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佐证材料》(一式贰份)。

(2)电子材料:《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或《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WORD版可编辑文件。

6.对于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三)技术支持与辅导保障

企业可通过工信部平台查看政策解读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区级将根据进展适时组织专题培训,各属地也应安排专人做好政策答疑和操作辅导,确保企业顺利完成系统填报。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期间须完成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请各属地于2025年6月11日(周三)前,将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含申请书、佐证材料、属地盖章版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区经委,逾期不再受理。电子汇总表WORD版文件通过政务云发送至区经委。

四、组织保障与工作要求

(一)各属地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既定的推荐指标任务数,统筹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准确理解申报政策,规范填报材料。

(二)各属地要督促企业如实填报财务及技术类关键指标,确保材料基础扎实、内容真实、数据规范。

(三)各属地应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完善申报辅导机制,加强政策解读、系统操作指导和常见问题答疑,提升企业填报效率和规范性。

(四)区级将加强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和规范性把关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分类指导的工作格局,保障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五、其他事项

(一)请企业务必于申报前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核实账号和密码信息,避免因遗忘或误操作影响申报进度。

(二)申报过程中所上传的审计报告,应为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已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的正式版本。请企业提前向事务所确认报备状态,确保材料合规。

(三)企业应确保线上填报内容与线下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按要求及时报送。

(四)本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如需了解政策解读、系统操作等信息,可通过工信部梯度培育平台获取官方培训视频和操作指引。请企业关注官方渠道信息,谨慎甄别各类社会中介服务行为。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