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 扶持项目的通知 2025-06-20
根据《青浦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青商规〔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5年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条件
项目一:R&D研发投入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纳统均在本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按照统计部门要求,依法填报2023、2024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2.扶持标准
对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经核定(经第三方评估确认)的上一年度R&D投入同比增长达20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上一年度R&D投入增量的3%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二:企业核心团队奖励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纳统均在本区,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5亿、10亿元的认定软件企业;
(2)企业核心团队成员应在该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且在本区依法纳税;
(3)企业申报的核心团队成员最少不少于5人,上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亿元的最多不超过10人,首次突破5亿元的最多不超过20人,首次突破10亿元的最多不超过30人。
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2.扶持标准
对上年度核定(经第三方评估确认)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核心团队分别奖励30万元、90万元、150万元。
项目三:CMM/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纳统均在本区内,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通过CMM/CMMI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级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扶持标准
对申请CMM/CMMI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级认证的企业,经相关部门审查后,给予90万元资金扶持。
项目四:企业软件开发云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纳统均在本区内,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软件开发云等服务费用;
(2)软件开发云平台定义:软件开发平台是面向开发者提供的一站式云端DevOps平台,即开即用,随时随地在云端交付软件全生命周期,覆盖需求下发、代码提交、代码检查、代码编译、验证、部署、发布,打通软件交付的完整路径,提供软件研发流程的端到端支持,全面支撑落地DevOps。
2.扶持标准
企业使用软件开发云等服务,自申报起,第1-2年核定(经第三方评估确认)年服务费全额资金扶持、第3-5年根据核定(经第三方评估确认)年服务费金额的50%予以资金扶持。可连续申报五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五: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配套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纳统均在本区内,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2)对获得上海市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资金支持产品的企业,并在2024年1月1日之后通过验收的企业。
需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
2.扶持标准
按市级实际支付的扶持资金给予1:0.5匹配,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材料
项目材料按以下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青浦区2025年度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基本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研发团队信息表(详见附件2);
3.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与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查询地址:https://credit.fgw.sh.gov.cn/xyfw/);
4.202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在线打印,填报网址:http://szcy.sheitc.sh.gov.cn);
5.其他须提供的材料:
(1)R&D研发投入扶持项目:须提供带统计局水印的《企业研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报表;针对申报企业2023年度、2024年度研发投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2)企业核心团队奖励扶持项目:须提供企业核心团队人员近两年社保证明;证明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5亿、10亿的专项审计报告。
(3)CMM/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扶持项目:须提供企业CMM/CMMI证书;企业完税证明复印件;若出现企业名称与CMM/CMMI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企业工商名称变更资料复印件。
(4)企业软件开发云扶持项目:须提供企业上一年度软件开发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发票复印件。
(5)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配套项目:须提供市级相应文件或证书等;提供市级财政拨款单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向所在街镇或者区属公司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2.街镇、区属公司初审:各街镇、区属公司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
3.联合审核:经街镇、区属公司初审通过后,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经委,由区经委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认定,确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1.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7月4日。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青浦区经委信息产业发展科沈翠婷、王宁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14室
联系电话:59732890-10314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