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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 年青浦区“互联网+”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研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5-07-14

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浦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青商规〔2024〕7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能级储备优质研发项目资源,现就申报2025年青浦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研发项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条件

项目一:自主软件模块开发攻关项目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趋势开展软件自主研发和攻关,且当年度完成建设的产业研发项目。其攻关技术产品具备一定市场占有优势和创新示范效应,或对本企业降本增效起到显著作用;

(3)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两年(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启动,完成期不迟于2025年11月30日)。

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2.扶持标准

根据项目的市场推广价值、行业示范作用、技术研发水平、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立项企业按项目投资核定总额(经第三方评估确认总额)的50%予以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二:软硬协同产业发展项目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针对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业务场景,企业购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或服务,并与企业相关产品、产线适配成功;

(3)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两年(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启动,软件成功投入使用且项目完成期不迟于2025年11月30日)。

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2.扶持标准

适配软件的相应产品或产线达到一定规模且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根据评审结果,对立项企业按使用相关产品、服务及企业自身适配发生的费用等核定投入总额(经第三方评估确认总额)的50%予以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材料

项目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青浦区2025年度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发展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2);

3.企业研发团队信息表(附件3);

4.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获得市、区两级项目扶持情况表(附件4)

5.企业研发项目内部立项书(加盖企业章);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申报单位的信用报告、单位法人代表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地址:https://credit.fgw.sh.gov.cn/xyfw/);

9.202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在线打印,填报网址:http://szcy.sheitc.sh.gov.cn),非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无需填报;

10.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项目验收时提供)。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向所在街镇或者区属公司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2.街镇、区属公司初审:各街镇、区属公司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

3.联合审核:经街镇、区属公司初审通过后,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委,由区经委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认定。

4.征询意见:区经委根据评审结果向相关委办局征询意见(重复申报、违规处罚、企业征信等情况)。

5.公示: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区经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1.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31日。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青浦区经委信息产业发展科易老师、左老师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14室

联系电话:59732890-10314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