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教育局关于拟废止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的公告
QA4525051-2021-007
主动公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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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含教育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培训机构)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现将本区废止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公告如下,请有关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型 | 许可证号 |
1 | 上海青浦区徐泾东方民办幼儿园 | 民办幼儿园 | 131011861000218 |
2 | 上海青浦区盈港民办幼儿园 | 民办幼儿园 | 131011861000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