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教育局关于废止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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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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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根据《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23)6号】第二十一条(许可注销)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许可机关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提出换证申请的,许可机关可在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后注销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现将本区废止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公告如下,请有关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型 | 许可证号 |
1 | 上海青浦区小百合民办幼儿园 | 民办幼儿园 | 131011861000328 |
2 | 上海青浦区可音可早教中心 | 早教机构 | 131011862000298 |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