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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青浦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组的通知

QA4201051-2018-002

主动公开

青教〔2018〕104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8.08.20

教育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8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办法》(沪府教督办〔20181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组的通知》(沪教委督〔201815号)要求,决定成立青浦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工作组成员名单

  长:程卫国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海青  教育局副局长

姚金生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良  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江雪元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燕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姚雪华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员:机关科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文星 伍志文 刘明星 陈友金 张  臻 周敏华

姚为民 郭佳怡 夏春花

联络员:平建飞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二、推进工作组主要职责

根据市教委要求,领导和部署本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有关共性问题;组织指导各科室、各有关部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制定申报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推进实施工作,检查督导实施进度,推广先进经验等。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