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教育局关于推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候选先进集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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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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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根据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上海市毓秀学校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候选先进集体。
一、 基本情况
集体名称 | 所属评选类别 | 单位地址 | 集体人数 |
上海市毓秀学校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上海市青浦区崧文路333号 | 210人 |
二、 工作实绩
学校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积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重视学生语言文化素养培养和熏陶,深入开展语言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创建富有特色的校园活动品牌。积极参与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开展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活动。
该校曾被评为上海市书法教育实验学校、上海市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特色学校、青浦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青浦区学校办学水平优质示范学校、墨缘可染书画社曾被评为青浦区学生艺术社团、校长曾获沪上书香人物(校长)称号。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日—9月22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反映。电话:69713937。
青浦区教育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