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QA4001051-2019-001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教育局
2019.04.16
(一)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教育改革发展方案和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 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和实现步骤。统 计、分析和发布教育基本信息。
(三)统筹协调和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终 身教育等各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推进教育教学 综合改革。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
(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深化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改革。 加强内地中学民族班的招生、教育教学管理。推进基础教育课程 教学改革和学校设施设备配置。
(五)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推动课程教学改革,巩固提 高中等职业教育水平。引导民办职业教育创新办学模式,促进公 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的办学合作。实施行业人力资源需 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六)指导和推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 建设工作。
(七)统筹、协调和指导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工 作,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发展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农村教育、 老年教育。指导农村成人学校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配合有 关部门开展对困难群体的就业培训,管理各类非学历教育。统筹 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建设、服务工作。
(八)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导民办教育行业组织。
(九)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规划和引导涉外办学。 负责出国(境)学生、教师、来青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有关 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工 作。
(十)负责统筹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统筹 开展学生就业帮困服务,实施教育资助政策。
(十一)统筹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以职业道 德为核心的建设工作。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协调、组织教育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科普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三)管理区级相关教育经费和教育国有资产,加强教育 收费管理。加强教育经费预算执行和教育经费规范使用。管理教 育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教育审计督查。规划、指导、协调学校后 勤改革、后勤管理和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
(十四)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开展基础教育学业质量评价和监测。
(十五)协调、指导公共安全教育、禁毒教育、校园安全管 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 指导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十六)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与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坚持谁审批 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负责营利性民办学 校的准入审批,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招生对象、招生 方式、师资队伍等进行监督管理,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查处违法 违规办学等违法行为。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营利性 民办学校的市场主体登记,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违法行为进行 查处。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技能类营利 性民办培训机构的准入审核工作,对职业技能类营利性民办培训 机构的经营项目和培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