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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街道(镇)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核的通知

QA4313043-2015-002

主动公开

青教督〔2015〕3号

青浦教育

2015.12.31

各街道(镇):

为了全面、规范地做好2015年度街道(镇)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工作,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总结和自评工作:

1.对照考核评价指标的要求,结合所在区域相关工作的重点和亮点认真做好书面总结。

2.在总结的基础上,做好“2015年青浦区精神文明建设年终考核表(教育工作部分)自评工作。

3.若有特色工作需要申请加分的项目,须要在书面总结中专题列出并作具体说明。

4.考核自评表、相关工作总结须一式三份,一份盖章后交至区教育督导室,另两份分别存档于街道(镇)档案室和社会事业科。报送截止时间:201614日。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青浦区精神文明建设年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