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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教育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

QA4223051-2018-004

主动公开

青浦区教育局

2018.10.15

“十三五”以来,青浦区教育局按照《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要求,对接落实国家、上海市和青浦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精神,坚持“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 的理念,积极落实措施,推进《青浦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 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实施。青浦区教育改革 和发展总体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并惠 及区域群众,部分教育改革创新举措得到多方认可。《规划》总体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一、《规划》中期(2016年1月~2018年6月底)实施情况

(一)总体评价

从两年半实施情况看,《规划》符合教育规律和党的教育方 针以及国家和上海市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精神,符合时代 发展对教育的要求,符合青浦区域发展实际。

1.公平高效的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五项标准建设,“十三五”以来,教育软、硬件资源标准和现代化配置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序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积极探索多元化办学模式,放大品牌学校资源效应,有效促进了城乡教育一体化步伐。传承和发展“青浦实验”,积极推进“新课堂”实验,不断深化“教师行动教育”,教师队伍的素质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区域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2.区域“立德树人”的育人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两纲”教育,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坚持发挥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作用,加强各个学段的德育社会实践课程建设。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以“上善”精神为引领,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全面落实课程育人目标,“活动-发展”课程教学新格局和“为学而教”课堂教学新常态逐步形成。

3.现代教育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修订教育局工作规则,完善了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了教育行政绩效评估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入推进本区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一标准两办法”,加大“一网通办”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动态监管机制,教育经费投入、使用与监管的整体绩效进一步提升。成立了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制订新一轮《青浦区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及全区各学段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市教委的总体部署, 2015年6月青浦被列为教育特色综合改革区。青浦教育制定了5大行动、28项改革实验项目,提出到2020年形成“体系完备、优质均衡、高效公平”的教育发展新格局。2016年,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高规格召开了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大会。我们牢牢把握教育综合改革契机,将改革工作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扎根研究促进改革升级、以合作思维破解发展瓶颈,不断深化教育内涵建设,努力提高青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二)目标指标进展

“十三五”以来,区教育局坚持对照《规划》指标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20年目标99%,当前达到99.6%。

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2020年目标99.9%,当前达到100%。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2020年目标99%,当前达到99.5%。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20年目标99%,当前达到98.6%。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比例:2020年目标50%,当前达到65%。

注: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均按符合条件常住人口口径计算。

(三)主要任务进展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素质教育得到全面推进

1)区域德育一体化体系日臻健全。一是整体规划德育工作。制定实施了《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学科育人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教师学科育德能力的培训运作体系”和“不同学科育人价值的实践模式”的专题研究,形成了符合区情特点的学科育德行动范式。主动对接上海市学校德育实践等研究课题,引导中小学积极开展诸育一体化行动研究,平均每年有6个市级德育课题和近10个区级课题获得立项。研发了培训课程和培训教材,通过专题培训,着力提升教育管理者、班主任、学科教师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二是区本育德课程构建完善。充分挖掘本土资源的德育元素,先后开发了《古韵水乡,人文青浦》《快乐体验,多彩青浦》《研学笃行,筑梦青浦》《现代城市,活力青浦》等190多门区本德育课程。“传承福泉山古文化,图画红领巾新梦想”获上海市德育创新实践奖;“青浦田山歌”被列为上海市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品牌项目;“传承沪剧文化,彰显沪韵魅力”获2017年上海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培育特色项目。三是区域校外教育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制定出台了《青浦区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管理,进一步落实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联席会议,举办了“青浦区探索校外教育运行机制”现场交流会,初步形成了区、街镇、学校三级中小学生校外活动网络体系。积极搭建学生社会实践平台,科普教育基地达到45个、区级高中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基地达到83个、高中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基地达到48个,初步形成了各有分工、功能互补、合作密切、覆盖广泛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网络。制定《文化引脉·行知青浦——青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方案》,实施了涵盖六大系列78个经典活动,形成了分学段纵向衔接、课内外横向贯通的中小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序列。

2)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一是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成立了由区教育局、区卫计委等部门组成的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危机干预与转介机制,构建形成了学校-城乡合作共同体-区学生心理发展辅导中心组成的心理咨询服务三级管理网络。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创建工作,获得“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称号学校比例达到86%,2所学校获得“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级示范校”称号,1所学校获得“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称号。二是深化体教结合工作。优化体育项目布局,布训学校31所、布训项目16个,积极探索构建区域体育项目“一条龙”课余训练体系。加强校园足球发展,支持工商信息学校等6所足球重点学校做大做强。承办了2017年、2018年中国(上海)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加强学校体育教学,严格实行“三课两操两活动”,全面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在青浦高级中学实施“人人学游泳、个个划龙舟”活动。积极推进体育课程改革,青浦高级中学、朱家角中学、青浦一中、复旦附中青浦分校被确立为“高中专项化”体育课程改革试点学校。瀚文小学、实验中学分别被确立为“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体育课程改革试点学校。三是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建立健全“医教结合”工作网络,会同区卫计委、区疾控中心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学校卫生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学生健康监测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公告制度。

3)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一是加强学校艺术课程建设。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类艺术课程,部分学校初步形成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建立健全艺术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交流研讨,通过区级联片研修活动,全面提高艺术课堂的教育教学质量。2016年、2018年分别开展了以“多彩艺术课程,丰富审美体验”和“力行青浦实验之路 艺术涵养学生心田”为主题的青浦区中小学艺术教育成果展示活动。二是加强学生艺术团队建设。积极引入优质资源,与市级院校、剧团合作,组织开展了“高雅艺术进校园”、“青少年走近艺术家”等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学校积极建设合唱团、舞蹈团、美术书画社团和乐队为主的“三团一队”。定期组织参加各类演出和比赛,成功举办了青浦区第九届、第十届学生艺术节,全方位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三是积极开展科普教育。加强拓展型、研究型科类课程建设,结合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开发了《我们的绿色家园一一青浦区中小学环境教育课程》《青浦区中小学生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课程》等,制定了课程方案和实施指南,以点带面,逐年推进。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青浦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网络,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参观学习探究活动。根据区科技节活动主题和项目,举办“科普基地”进校园、“知识产权日”等系列活动,提高学生科技活动的参与面。举办了科技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班,加大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

2.深化区域课程教学改革,教育发展核心能力切实增强

1)“活动-发展”课程体系和实施形态建立健全。一是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格局不断完善。强化课程领导力建设,依托两类课程学科教师研修基地,以校本课程建设为推手,基本形成了区域学校课程领导力提升的长效机制。2015年整合乡土资源、2016年依托场馆资源、2017年深挖民族文化资源,通过持续推进课程建设,基本实现课内外时间贯通、校内外空间开放、普职成资源共享、学科学习与学科实践有机结合的课程实施形态。各小学依托“快乐活动日”、“快乐30分”,通过购买特色化课程项目,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程体验。各初中学校深挖本区、本校课程资源,完善拓展型、研究型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课程需求。各高中学校围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改革,为学生研究性学习做好技术指导和专业支撑,促进学提升生解决问题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养成。二是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深入推进深入开展“新课堂实验”研究,探索“为学而教”课堂改进的推进机制,形成了走进课堂、巡视课堂、诊断课堂的常态化制度。2017年,举办了上海市“青浦新课堂实验:扎根研究与循证实践”推广研讨会,展现了我区“以学定教、少教多学,鼓励挑战性学习”的新课堂风貌。扎实推进“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从区域到学校层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学科教学指南研制和实践探索,形成了学科教学基本规范。加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建立了作业设计、协调、检查、分析及评价等管理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三是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机制持续改进。强化“绿色指标”评价的杠杆作用,制定了本区落实“绿色指标”实施方案,从政策、制度、资源、资金上保证“绿色指标”的有效实施。目前,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形成了“绿色、高效”的发展意识,构建起了基于“绿色指标”的学生学业质量数据库,逐步形成了区域多元建构的学业评价体系。比如,各小学在“快乐活动日”“睡眠时间”“不布置书面回家作业”“不采用分数评价”等方面的指数得分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开展国际化教育实践。一是坚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加大多语种教学推进力度,逐年增加外教聘请的经费投入和的外教辐射面。支持区域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和对外教育交流,复旦附中青浦分校与加拿大、法国、丹麦、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多所学校建立了学习交流机制,青浦实验中学与德国奥斯卡凯莫学校进行了结对。通过国际交流,将中国文化传播的同时,领略国际名校教学特色,师生们感知了各国不同文化,开拓了国际视野,培养了国际意识。二是加强国际课程建设。建立区国际教育体验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教育活动。2015-2018年,我区有13家中小学幼儿园引进了外教,开设了国际教育课程。依据十三五期间的教师专业发展要求,目前正在招标购买全外教支撑的中小学英语教师专业提升高端培训项目,预计将辐射250多名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并借助课堂教学改进和拓展型英语国际课程开发与实施,惠及全区数千名学生。

3.提升信息技术运用水平,教育教学和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1)优化信息环境支撑系统。一是加快教育云数据中心建设。启动开展云平台支撑服务开发和学校政务信息集群发布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服务器虚拟化、分布式存储、云数据库、云负载均衡管理、云管理平台和45家单位的政务信息集群发布。完善教育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了教育基础信息的查询、统计和分析。加强学校教室和教师的信息化配置,2017年按计划完成了义务教育学校智能数字图书馆的推进与管理,学校教室智能大屏一体机等交互设备配置实现全覆盖。二是构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环境。围绕“创新教育教学手段和模式”,积极做好“学校协同学习试验平台”项目的实践工作。深入推进“O2O学习模式”课堂教学活动,借助数字化学习平台和移动终端,积极开展以现代教育技术为支撑的“慕课”教学,建设“活力课堂”,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互动。一是探索使用新技术、新设备与新工具。在小学段推广应用“轻学·助手”,辅助课堂教学,丰富教学互动方式,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沉淀教与学的行为数据。成立了由14所中小学校、18位教师组成的青浦区机器人协作组,开展机器人课程教学协作研究,制定形成《青浦区机器人课程标准》,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课题引领下的课程建设。二是开发和引进数字化优质学习资源。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完成了“协同学习”ischool平台、协同·基础课程资源、协同·教学设计、协同·自适应作业、轻学·助手等系统开发和资源建设。目前,协同·基础课程资源平台上资源有20余万条,协同·自适应作业平台有习题14余万条,区基础课程资源库平台上有资源4000多条,学前教育资源平台上有资源1990多条。三是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学生信息素养。对接中国教师研修网、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华东师范大学等,实施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以“虚拟化”和“云计算”为支撑,整合构建了多维教学环境的青浦教育云平台。建立了学生学习支撑系统,实现了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3)强化信息化管理和服务能力。一是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成长档案。在教师人事管理平台基础上,构建区域教师专业发展电子档案指标体系。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的信息采集、数据整合及分析,进行基于教师专业发展信息的教育管理和评估,形成了评价体系和反馈指导干预体系。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字化平台,开发了“北斗”导航课程化学习学生成长记录,实现学生成长数据的常态化、标准化记录。二是建设区域信息化教育管理平台。目前已完成教师教育在线、教师专业发展档案、教务管理(课务、选课)、教育科研管理、学生成长记录、学生体质健康、早期教育服务、学生社会活动管理、学业质量检测、学校图书管理等教育服务系统。

4.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区域教育质量得到整体提升

1)学前教育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做实托幼一体化管理。研究制定《青浦区托幼一体化管理服务方案》,建立和完善促进托幼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筹备成立区托育指导服务中心,全面加强对各类托育服务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二是早教指导服务更加精细化。编辑出版了《0-3岁亲子指导课程的构建与实施》,开展了“基于家园共育平台婴幼儿早教服务资源建设”项目研究,研发完成了6套公益性早教指导服务课程,为全区幼儿园提供了学习和组织日常早教活动使用的依据。三是区域保育水平全面提升。成立了区保育协作中心组,加强对面上各园的巡查指导。会同区妇保所等部门,积极开展园本化培训,建立保育研究制度、开展保育研究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

2)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高。一是主动应对中考改革。积极落实中考改革方案,组织开展政策的学习培训,对教师招聘、学校硬件建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等做出整体设计。制定了《青浦区关于以紧密型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提升公办初中建设实验校办学水平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从机制和体制上加强公办初中实验校建设,促进初中学校整体发展水平。二是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改革不断深化。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全部达到100%。严格落实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总体平稳、安全、有序。三是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实践深入推进。2016以来,先后成立了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华新小学三个教育集团。研究制定学区化办学实施意见、推进方案,全面启动8个镇学区化建设,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与上海市教育学会、青浦工业园区、葛洲坝上海公司合作,建立了清河湾教育实验园区。放大区内优质资源,2017年、2018年先后开办了教师进修学院附小和附中两所公办学校,在教师引进、职称评聘、绩效激励等政策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着力打造公办学校优质办学示范窗口。四是小学阶段零起点教学、等第制评价全面推行。从小学低年级开始,实行“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严格要求学校遵循课程标准,不拔高教学要求,不争抢教学进度,不加大教学难度。

3)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稳步推进。一是高考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以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的教育教学工作为突破口,开展了高中走班制、创新实验室等专项研究,探索分科教学和分层教学新模式,建设符合学生需求的“学科教室”。关注课时、进度安排,教学内容分层结构设计和课时安排,深入探索学生生涯规划和导师制建设,初步建立了高中班主任与全员导师制相结合的高中学生成长服务机制。二是积极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制定出台了《青浦区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各高中从实际出发,形成富有特色的校本化课程体系。各高中学校根据各自特点,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已逐步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群。青浦高级中学“磨炼教育”、朱家角中学“和谐发展、文化引领”、青浦一中“生态素养教育”、东湖中学“差异教育”、青浦二中“三信教育”,初步形成了特色课程群的支撑。三是强化高中学生综合素养培育。推动高中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促进高中学生的多元化、个性化发展和终身发展。积极探索对学生德育、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有效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重视对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和学业成果的评价,初步建立了校本化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机制。

4)建立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是构建集团化专业格局。2016年组建成立了由政府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各方参与的职教集团,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二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目前学校“双师型”教师比65.6%,比“十二五”提高3.3个百分点。专业教师实践能力和文化基础课教师课程执行力和建设力得以有效提升;青浦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每年增加10%,占专任专业教师60%。文化基础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比1:1,初步形成结构合理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三是探索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机制。制定《青浦区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基地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验收指标体系》,完成了首批9家校企合作基地的终期评估验收工作,拟定第二期校企合作基地建设方案。区内中职校近三年合作企业逾70多家。四是推进“中高职贯通”工作。不断加强与相关院校的合作联动,“中高职贯通”制度体系、运行体系、质量体系不断优化。上海工商信息学校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对接,成功开设机械工程专业7年中本贯通班。与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3所高职对接,开设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和数控技术和国际商务5个专业的6年中高贯通班。2017年7月,首批4个中高贯通班学生顺利转段进入相应高职院校就读。

5)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拓展社区教育网络。2016年创建居村委示范学习点(远程教育)5家、养教结合标准化学习点1家;2017年创建居村委示范学习点10家、社会学习点4家、养教结合标准化学习点1家、日托机构学习点1家;2018年申报建设居村委示范学习点11家、社会学习点3家、养教结合学习点1家、日托机构学习点1家。二是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基地。把区内特色教育资源场所列入社区教育实验基地建设范畴,建成社区教育实验基地29个。成立区镇两级管理领导机构,在11所街镇社区学校设立实验基地服务指导站,实现了社区教育三级网络的拓展、延伸。三是打造“村村通移动车厢课堂”。会同区建交委、区交运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新农村“村村通移动车厢课堂”建设,为覆盖全区乡村的82辆村村通公交车配置影音设备,使“车厢课堂”成为青浦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流动新阵地,积极打造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新型公共教育服务平台。

6)特殊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了以特教指导中心为核心,以“医教结合”为抓手,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重残儿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具有城郊特点的惠及0-18岁特殊学生的特教体系,实现了区域特殊教育全覆盖。二是优化医教结合运行机制。建立建健全跨部门合作机制,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区残联康复办公室、区妇幼保健所实现信息采集、动态互报。深入开展重残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医教结合服务的实践研究,构建了由特教老师、普教老师、助残员和指导医生组成的“四位一体” 医教结合的送教上门服务模式。三是深化特教课程改革。制定实施《特殊教育康复训练课程方案》,编写了68册“学校医教结合康复系列教材”和8册“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生本化课程”。近三年,区特殊教育的教科研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区两级课题立项共计47项。其中,2项课题获青浦区科研重大项目立项,3项获青浦区科研重点课题立项。

同时,民办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2017年,先后成立了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民办教育的指导、督导与管理。贯彻落实“一标准两办法”,在整治教育培训市场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本区民办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关停了36家学前儿童看护点,稳妥推进23所纳民小学关停工作。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教师队伍质量持续提升

1)探索校长队伍建设新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新任校(园)长任期制的办法(试行)》,探索特级校长延聘及待遇保障机制。制定实施《青浦区教育局“教育管理人才”后备人选遴选培养计划》,遴选了33名优秀教育管理后备人才,通过集中培训、跟岗(挂职)锻炼、课题研究等方式,促进青年干部专业成长。2016年以来,共有12名优秀后备干部走上了校级正职领导岗位,8名优秀后备干部走上了校级副职岗位。

2)深入实施学科领军人才专项计划。开展第五届(2015-2018)名优教师培养工程,按特级教师(校长)、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以及校骨干教师等5个梯级,选拔和培养区名优教师1500名左右。启动学科领军后备人才跟踪培养计划,遴选了21名学科领军人才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实施了新一轮特级教师工作室,探索形成个性化的优秀教育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学科教师研修基地建设,规模达到36个。2017年,5位名优教师成为上海市特级教师、21位名优教师入选“青浦区教育系统学科领军人才后备”。三年中,15位名优教师担任校级正职。

3)积极探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聘用合同制度,以清河湾教育实验园区为试点,积极探索了“招培聘”一体化招聘新模式。为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推行骨干教师区域内柔性流动工作机制,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建立健全适合区域教育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财政用于教育的人员经费逐年增长。以义务教育为例,2015年人均绩效9.29万元,2016年增至人均11.95万元,2016年增至人均13.22万元,两年间增幅42.3%。

6.完善硬件资源配置,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1)科学规划教育资源。一是优化学校设点布局。结合我区新城建设、市级大型居住社区以及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镇建设,积极适应人口变动的新趋势,推动教育资源布局与城乡总体发展规划相匹配,与市民教育多样化需求相适应。“十三五”以来,共安排教育基建项目59个,累计投入资金12.7亿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学校11所,新增教育建设用地289亩,新增建筑面积23.9万平方米,新增班级数267个,新增学位12390个。对基础薄弱的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2017年,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实施了66个暑期修缮项目,义务段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整体提升。二是优质教育资源不断集聚。坚持开放办教育的工作理念,加大了区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力度,累计签约引进多所知名学校。宋庆龄学校高中部、青浦世外幼儿园、青浦世外学校、复旦附中青浦分校、复旦五浦汇学校已经开办,平和青浦分校计划今年9月开办,协和学校青浦分校和兰生复旦青浦分校正式签约落户。探索公民办协同发展机制,开展“世外·尚美中学”合作项目,由上海世外选派优秀的团队管理公办学校尚美中学,通过借外力、修内力,努力实现尚美中学办学水平走上新台阶。

2)落实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区教育局、区发改委等多部门组成的青浦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小组,制定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5年规划,着力构建基于学校发展需求、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内容、学习特征和设施设备深度融合的学习环境。“一场一馆一池”建设积极推进,“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学生剧场建设项目20个,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9个,室内游泳池项目1个。加强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建设,现已完成“十三五”目标的64.4%。积极推进安全教育共享场所建设,现已完成“十三五”目标的55.5%。加大图书馆建设力度,现已完成“十三五”目标的53.3%。

二、《规划》需要完善和增加的内容

2014年,我区顺利通过了教育部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督导认定。2017年5月,教育部又发布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在基本均衡基础上,提出了更多标准、更高要求。具体包括了资源配置(7项指标)、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教育质量(9项指标)、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新一重”四个特点:一是新指标。在基本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基础上,增加骨干教师配备、体音美专任教师配备、网络多媒体教室配备等一系列新指标。二是新标准。在差异系数上进一步提高标准,从严掌握,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由原来的0.65、0.55,提高到0.50、0.45。其他各项指标的标准要求,也从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三是新方法。在学校资源配置的指标与标准部分,区别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对设定的7项指标作了“两维评估”,既要求各项指标的校际差异系数都要达标,也要求各项指标的水平值也要达标,以体现“高水平、高均衡”的“两维要求”。同时,在水平值的评估中,要求各所学校“校校达标”。四是重质量。将“教育质量”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设计了9项指标,加重了对“质量”评估的权重。

今年,市政府全面启动了本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督导评估,提出全市各区要在2020年前率先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对照上述指标,青浦教育还存在诸多短板。经过自评梳理,共有11项指标不达标。

“十三五”中后期,青浦教育要对接市政府、市教委要求,抓紧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工作。对照目标查漏补缺,从现在开始制定中长期目标,并研究分年度计划安排,争取尽快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标准,2020年前组织申请国家评估认定。

三、《规划》后两年(2018年7月~2020年12月)重点推进的工作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青浦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良好成效,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总体目标在“十三五”末预计能达成。下一步需要进一步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教育设施建设,满足适龄儿童入园入学需求

资源配置是办好各类教育的条件和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全区教育资源设点布局总体趋于合理,但部分地区学校分布仍不够均衡。要通过青浦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课题研究,制定形成战略蓝图和总体目标,明确重点地区教育资源发展策略。建立完善与人口相挂钩的教育资源供给机制,加强新建学校、新开班级和教师招录与人口规模的联动管理,促进青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

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校特色办学、内涵发展,切实改善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管理和教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实施初中办学水平提升计划,建立若干加强初中建设实验校,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持,努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积极探索创新办学模式。学区化办学重在突破校际壁垒,促进学校纵向衔接、优势互补,构建有利于学区教育品质整体提升、学校办学特色积极培育的生态环境。集团化办学,以相对优质学校为核心,推进“优校+新校”“优校+弱校”“优校+乡镇校”“优校+民校”等多种办学模式,带动新建学校、相对薄弱学校、乡镇学校共同发展,尽快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是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强化校园长队伍建设,探索竞争性选拔、分层遴选等多种方式,努力实现“面上扩充储备、点上高位突破”。深入实施《青浦区教育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加大高端教育人才引进力度。试点实施区域教师柔性流动方案,引导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修订区中、高级职称评定方案及评价指标,发挥好教师岗位晋升的导向作用。同时,进一步争取政策、挖掘潜力、统筹协调,着力化解额度限制与实际需求间的矛盾以及学校内部分配机制的矛盾。

四是继续坚持诸育并举,促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积极发展普惠性优质学前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发挥区域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积极发展特色多样高中教育,整体提升高中学校办学效能。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强化职业教育集团功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健全完善特殊教育发展体系。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构建学习型社会。支持规范民办教育,促进公民办教育协同发展。认真筹备、全面铺开,迎我区2020年申报的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