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08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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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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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9
彭曦代表:
您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83号代表书面意见“关于增加青浦 高级中学高级职称名额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青中教育联合体(集团)。 目前,区教育局正在研究,初步设想在“十四 五”期间建立相应教育集团,由青浦高级中学牵头,汇同进修附中、进修附小等学校构建紧 密型教育集团。
二、关于增加青中高级评审名额 青浦高级中学是寄宿制示范性市重点高 中,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以及《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 意见》(沪人社专发[2010]34号)文件规定:高级教师职务比例为:30-40%;中级职务比例 为:45-50%。目前,青浦高级中学中、高级职务比例都按文件规定的最高标准执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针对青浦高级中学等部分学校中高级职务 紧缺的现状,我局一方面积极挖掘内部潜力,探索初高中联动、柔性流动,统筹职务配置,缓解中高级岗位满员的矛盾;另一方面大力支持青浦高级中学优秀教师参与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评聘,释放高级岗位空间;与此同时,我局也将积极向人社部门呼吁提高基础教育中 高级教师职务比例,进一步畅通教师专业发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