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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1.05.14

许众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外籍教师聘用的现状及管理对策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 关于严格按法律法规流程要求聘用外籍教师的建议

我区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5所,民办幼儿园38所,培训机构100余所,其中30所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聘用了外籍教师,共计聘用220余人。

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根据《民促法实施条例》《学校及其他教育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聘用外籍教师,所聘外教必须达到我国对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标准,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获得《资格认可证书》后方可开展聘用外籍人员专业人员的工作,并在“上海市民办教育管理系统”内上传学校聘用外国文教专家许可证及外国专家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备案。

经调查,我区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招聘外教的途径有:一是通过学校网站进行社会招聘;二是通过集团学校之间进行调剂;三是通过在校教师进行引荐;四是通过第三方有资质、有良好口碑的中介(如美际、奥瑞森、SA TES Ejobs等)推荐合适人选。

2.关于完备外教岗前培训的内容及机制的建议

教育局要求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成立学校外教管理部门(如外事中心),制定学校外籍教师管理细则,由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统筹外籍教师的全面管理。宋庆龄学校、世外学校、世外幼儿园、平和学校、平和幼儿园、协和学校、协和幼儿园均有各校外事中心,有《外事工作流程及管理办法》,书记是总负责,校务办具体操作外教管理。

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外籍教师上岗前,均需参加1-2周的暑期岗前培训,学习中国的法律法规、传统文化、教师道德规范、工作职责、教师手册内容等。宋庆龄学校培训内容还包括参观宋庆龄故居、中福会等,世外学校、世外幼儿园、平和学校、平和幼儿园、协和学校、协和幼儿园培训内容还包括参观学校总部,了解学校发展历史、团队建设活动等。

3.关于做实外教的师德、教学、生活管理的建议

教育局要求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和外籍教师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在依法聘用、依规管理的同时,做好外籍教师人性化管理服务。宋庆龄学校除了帮助外籍教师找房、租房,还发放房屋补贴,请外教一起参与清明制作青团、中秋团拜、国庆快闪等活动;平和学校、平和幼儿园中外教共同参与迎新年主题化妆活动;世外学校、世外幼儿园在疫情期间对外教进行一对一的24小时电话贴身服务。

4.关于关注外教的意识形态文化的差异的建议

教育局要求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需时刻关注外教意识形态文化的差异;引导外教尽快融入中国的文化和工作氛围,如出现与中国文化和意识形态相冲突的地方,及时做好讲解与沟通工作;应为在校外教安排有中国特色的专题活动(清明、中秋、春节等),让外教感受中国传统文化,在体验中深刻了解;指导外教在教学和生活中必须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不能出现有损或贬低国家、民族和中华文明思想的言行;如有不良言行,将按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5.关于依照合同运行聘用教学评估机制的机制

教育局要求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严格做好外籍教师的考核和评估,特别是在合同续签前需进行综合性考核过程性评估,平和学校、世外学校等都有一整套考核评估项目,包括师德、工作实绩等。宋庆龄学校、世外学校、平和学校、协和学校均在教育教学管理上把外籍教师和中方教师统一管理,共同参与教研、听课、考核等常规活动,每月还有教研组长检查、年级组长抽查、校长推门听课等形式的考核,以保证考核的全面、公正。

6.关于强化、细化对外籍教师聘用、履职的监管的建议

对于面广量大的培训机构,教育局要求培训机构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一)宣传监管。一方面通过专题会议、培训讲座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明确外籍教师来华工作的必要手续和聘用规定。另一方面通过日常巡查,对聘用外籍教师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聘用单位尤其是暑假期间培训机构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程序要求聘用外籍教师,是否违规聘用无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的教师,排查聘用教师是否存在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教师道德规范的行为,排查聘用教师是否存在超出工作许可证范围工作的行为。

(二)信息亮牌。要求培训机构在营业场所主动公示外籍教师照片、外国人工作许可、学历背景、教授科目、本国或国际通用教师资格证等信息。不定期抽查外籍教师工作许可证所注明的工作单位与实际教学机构是否一致。督促培训机构定期对外籍教师的教学质量和道德品行进行评估,并向家长和学生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我们将继续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外籍人员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做好学校外籍教师的聘用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