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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QA430802702024002

主动公开

青教〔2024〕19号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4.03.14

各中小学、中职校:

现将《青浦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青浦区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工作方案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青浦区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工作方案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29 号)、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德〔2023〕25号)等要求,有效发挥全体教师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育人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守护网和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现结合本区全员导师制已有经验和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根本目标,构建“三全育人”体系,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深化基础教育育人方式改革,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与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是中小学校全体教师按照一定机制与每一个学生匹配,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指导、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制度和育人方式。通过建立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全面提高全体教师的育人意识和能力,持续优化师生关系、亲子关系和同伴关系,加强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关心关怀和陪伴指导,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育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面向人人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推动教育回归育人本原,强调教师教书育人职责。面向全体学生匹配适合的导师,切实将“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是导师”落到实处。

(二) 因材施教,全面发展

   坚持尊重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个性差异,依托导师对学生的了解和良好师生关系,适时开展全方位、个性化的学生发展指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 落实职责,协同育人

坚持将成为良师益友和做好家校沟通作为导师育人的关键职责,推动导师与其他教师相配合,学校与家庭、社会相协同,努力为学生构建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

四、实施范围

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的实施范围为本区所有中小学校,覆盖全体中小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

五、具体举措

(一)健全区校两级组织架构

1.区教育局全员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青浦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 教育局局长  程卫国

副组长:

青浦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             姚明明

青浦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晓静

组员:

青浦区教育局副局长                       朱宏进

青浦区教育局副局长                       焦红心

青浦区教育局副局长                       冷彩花

青浦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文星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院长                周敏华    

2.区教育局全员导师制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青浦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晓静

组员: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副院长           王莉莉

青浦区教育局德育科负责人           高健华

青浦区基础教育科科长                  张筱琳

青浦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           徐孝奋

青浦区教育局法制科科长               罗  罡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主任    李国强

青浦区学生心理发展辅导中心副主任               张  梅

青浦区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副主任              周丽君

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如有人员更替则自动替补。

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制定《青浦区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的工作方案》。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德育科,负责统筹协调与业务部门的各项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建全员导师制工作专家团,为相关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过程评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为全员导师制工作全面推进提供教学管理支持性环境。区教育局人事科为区域推进全员导师制工作提供职务职称晋升、评优选先等政策保障。区教育局法制科为全员导师制的实施提供安全应急保障和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支持。区教师进修学院承担提升全员导师专业素养的相关培训与指导工作。

3.各学校成立全员导师制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团队

学校要成立全员导师制工作的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团队,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校级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德育分管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全体行政班子、年级组长组成工作小组。各部门分工合作、具体落实、确保整体推进与落实到位。学校教导处、德育处负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与年级组长等工作骨干共同负责本校全员导师制工作的具体落实。要定期组织研究学情,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状态和情绪变化,排摸重点对象、及时调配力量、开展分类指导。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及时形成破解问题的对策,形成闭环管理。

(二)明确学校工作职责

1.形成一校一策。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已有工作基础,对本校全员导师制的工作目标、组织架构、匹配机制、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研训制度、激励保障等进行全面研究,制定学校“全员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学校要定期组织分析工作推进情况,各部门要全面参与,共同支持全体导师的工作开展。

2.完善导师匹配。中小学校要为每一个学生配备导师。学校全体教师原则上都要担任学生导师。暂时不适合做导师的教师,由学校加强培养培训,在达到条件后承担导师职责。学校在为学生配置导师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权和选择权,每位导师与学生之间的配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以“双向选择”和“学校统筹”相结合的匹配原则,结合教师和学生爱好、特长,优化师生配对工作。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共青团的先锋和突击队作用,针对个别有特殊指导需求的学生,以“班级导师+特需导师”的双导师模式、特殊导师团等多对一的匹配方式,精准做好特殊学生的导师匹配工作。

3.优化导师团队。学校加强导师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建立全员导师制工作的校本培训与研修制度,可建立“导师工作坊”或“导师成长站”,在班主任工作例会、年级工作例会、家委会例会时间段,各校要定期以专家培训、案例分析等方式,就学生日常生活、身心健康、特长培养等开展全体导师学生沟通和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培训,提升效能。

(三)落实导师工作要求

1.明确两项关键职责。一是要成为良师益友。导师要与学生建立尊重平等、相互了解、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面向学生提供陪伴式的关心关怀和成长支持,适时适当地开展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同时促进学生间的同伴互助。二是要做好家校沟通。导师要与学生家长建立真诚互动、相互支持、紧密合作的协同关系,通过家校沟通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设温馨的家庭环境。

2.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导师对学生发展指导包含三项重点工作:学生家访、谈心谈话和书面反馈。

(1)学生家访。导师每学年开展一次学生家访,全面了解学生成长的家庭环境,开展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可以与班主任联合开展家访。

(2)谈心谈话。导师应了解学生实际需求,要经常与学生谈心谈话,尤其在开学前后、重要考试前后及学生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指导,并及时开展必要的家校沟通和家庭教育指导。对需要进一步专业支持的学生,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

(3)书面反馈。导师在每学年结束时,围绕学生本学期的成长和发展情况,以积极肯定、正面鼓励、挖掘学生“闪光点”和提供成长建议为导向,撰写个性化《成长寄语》,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书面反馈,增强成长动力。

鼓励导师完成基本任务外,结合自己的工作生活实际和结对学生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导学活动,如:与学生共进一次午餐,与学生参加一次小队活动等。充分发挥每一位导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丰富多样、因人而异的沟通指导,多措并举成为学生良师益友,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

3.恪守职业伦理规范。全体导师在开展学生指导和家校沟通工作时,必须坚守良好师德师风,恪守相应的职业伦理规范,保护学生和家庭隐私,严格遵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底线规定。导师在工作中发现学生存在严重心理障碍或潜在心理危机时,须及时上报并启动学校应急预案,会同相关专业教师开展评估和转介,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危机干预。

4.提高家校沟通效能。导师要定期开展家校沟通,规范家长微信群、家校沟通软件的使用,导师要成为各学科教师和家长沟通的“协调者”,统筹安排家校沟通内容、方式和频次,不要加剧家长焦虑。通过提供更适时、更正向、更有针对性的科学引导、反馈和建议,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发掘孩子的个性潜能和优势特长,建立孩子未来成长发展的合理目标和预期,成为家校沟通的信息“过滤器”和家长及其家庭亲子关系的“减压器”。

5.加强导师团队协作。导师团队要互相支持,共同育人。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和班集体文化建设,是所任班级学生导师团的“团长”,指导或联合导师开展家访和家校沟通。学科教师担任导师,负责为学生提供学业以外的个性化精准陪伴指导,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适时适当地开展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协助班主任开展家校沟通。

六、工作保障

1.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体教师践行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各中小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要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将全员导师制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落实专业保障。建立健全区、校两级联动的常态研修机制和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并纳入师训学分管理。区级层面为各学段的导师设置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校沟通与家庭教育指导等培训课程,强化经验分享和案例教学。各学校充分运用市级配套开发的工具包等专业资源,为导师开展学生指导和家校沟通赋能,要学习和运用市全员导师制工作项目组编制的《师生关系建构指导手册》和《家校沟通指导手册》。探索建立协同合作的“导师团”校本培训与研修方式,积极开展以班级为单位,定期针对具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和家长的沟通指导进行研究。加强学区、集团内外的互动,加强校与校之间的带动,赋能导师成长。

3.规范教学管理。要结合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实施和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加强对学校课程教学“教考一致”和义务教育减负增效、作业管理措施等政策文件,切实规范中小学校教学管理。严禁加快教学进度、拔高教学要求或增加教学难度,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区教师进修学院要加强中小学课程教学、作业设计和考试评价的科学研究与指导,为实施全员导师制匹配支持性的教学环境。

4.实施评价激励。区教育局将学校全员导师制实施情况纳入书记、校长的年度考核,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价体系。结合开学工作检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工作,不定期开展多种方式的调研和督导。不断完善激励制度,将导师的工作经历及成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创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对在全员导师制工作评估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学校给予绩效奖励,对优秀导师进行表彰激励,组织开展优秀导师宣传交流活动。各学校要将导师工作纳入教师绩效工作量测算,建立全员导师制校本激励机制,完善优秀导师的绩效分配制度,不断激励导师积累经验,形成行之有效的途径和办法。

5.优化工作氛围。要有效利用好社会各方面资源,支持全体导师开展工作,做好导师的培养与培训,做好经验积累;加大对导师的人文关怀,加强学校公共空间建设和环境美化,探索导师“尽职免责”的保护机制。利用公众号、校园网等新媒体开展面向学校、社会、家长的中小学“全员导师制”配套宣传,传播正确育人观念,为全体导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