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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青雅学堂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QA431600602025032

主动公开

青教〔2025〕117号

2025.12.11

龙如银、吴庆:

你提出的关于设立上海青雅学堂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申报材料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上海青雅学堂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龙如银、吴庆长:周多敏培训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6598弄28号301室F3-111。培训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项目:书法、舞蹈、美术、主持;培训形式:线下培训;培训对象:学龄前儿童、学生;主管部门: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请按相关规定做好法人注册登记等工作。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