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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QA4303002-2011-001

主动公开

青浦教育

2011.08.25

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

原则

1

课外教育活动费

/学期

100

学生自愿,多退少不补

2

校服费

/

不超过117                  

学生自愿,夏装37-57/套、春秋装60-90/套、冬装88-117/套,具体价格按《关于本市2005学年学生服价格的复函》(沪价商20056号)。学生购买校服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套,即:夏装、春秋装、冬装各一套

3

报刊费

/学期

小学:不超过60

初中:不超过70

学生自愿,每份不高于发行价

4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学年

60

政府全额补贴

5

学生平安保险费

/学年

60

学生自愿,基本保险40元;协商附加保险20

6

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学年

60

学生自愿

7

午餐费

/

3.5-8

学生自愿,按实计算

8

校车费

/

不超过200

学生自愿,超过部分政府补贴。坚持就近入学原则,

逐步取消

注:

收费项目、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