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教育系统2021年度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QA4303002-2022-001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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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青浦区教育局坚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教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公民受教育权利,全面依法履行教育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提升我区教育系统的法治建设水平。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广泛开展法宣主题活动
1.组织普法学习培训。区教育工作党委中心组开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印发《关于在全系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通知》,编发学习测试题,推动学深学透,切实增强了全体教职工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在教育系统党政干部会议上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安排《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宣讲。面向学校未保干部开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法律法规的修订与解读》专题讲座。
2.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健全教育单位法治联络员、班主任、道法教师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为学校推送11个涉及“未保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的法治讲座。组织学校参加本市教育系统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宪法宣传学习活动,在全市范围率先完成了学生网上学习宪法知识活动。参加上海市2021年“新沪杯”中小学生宪法知识竞赛活动,上海工商信息学校入围中职组决赛,6名学生获复赛等第奖。参加2021年上海市中学“廉洁文化进校园”征文活动,24人次分别获等第奖。联合区法宣办等部门开展“青浦区青少年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及“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周宣传教育活动”。协同区司法局开展“平安校园 法治护航”法治嘉年华进校园活动,组织法治小游戏,配送法治主题话剧。与青浦法院联合开展“百校百讲献给党——上海法院青少年法治讲师团进校园”及“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等活动,与区禁毒办联合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
(二)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未成年人保护
1.健全工作机制。多形式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专业部门合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队作用。与区民政局交接未保有关工作,围绕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进一步理顺配套工作机制。召开了区教育系统依法治校暨校园安全、未保工作部署会”,落实局长、校园长、部门负责人三级安全责任签约。
2.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制定《青浦区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青浦区教育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平安校园”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修订完善15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双减政策后上放学治安、交通安全管理、防暴力劫持演练专题研讨活动,组织消防管理人员、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员专项培训。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选工作,119所学校申报并接受现场评审。在2016-2020上海市依法治校成果征集活动中,11项成果获奖。
3.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一是构建全覆盖、多层面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学校开展每月安全隐患自查,并填报“青浦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反馈表”。安全协作组开展校际互查,年内互查33次,检查覆盖率达82%。教育综管中心开展安全检查指导,做到学校全覆盖。教育局牵头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开展联合检查,年内检查5次,检查学校128所,排查安全隐患273处。实施了第三方风险勘查。二是狠抓“三防”建设。全面调换年龄超过55周岁的学校专职保安,按标准配齐保安器械。针对课后服务,增加保安经费100余万元,及时延长常驻保安、叠加保安服务时间。投入近700万元,为15所幼儿园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三是合力落实隐患整改。学校能整改的做到限期整改,学校难以自行整改的通过校舍修缮等专项整改。投入资金约4600万完成65所学校校舍修缮,投入资金约6000万完成57所学校消防整改,还完成了公办学校防雷设施年检、食堂油烟管道清洗、电动车智能充电装置安装等项目。
4.实施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建设,组织学校修订公共安全教学计划,开展区内公共安全教育教研活动、精品课程评选。二是丰富安全教育资源,为学校提供未成年人保护视频课10集、公共安全教育平台资源1套,配送安全体验课108节。三是与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在全区实施“开学第一课”电梯安全教育活动。
5.落实各项专项行动。一是制定实施《青浦区教育系统关于做好迎接建党100周年、第四届进博会护校安园工作方案》,开展“迎建党、迎进博 保平安”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完善《深入开展教育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加强师生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防范打击各类针对师生的黑恶犯罪行为、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等5个方面工作重点。三是开展教育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加强师生及家长宣传教育,在校教职工100%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四是落实《青浦区教育局2021年“扫黄打非”工作方案》,对学生及教师的学习用书、教学用书、课外读物进行了全面清查。五是加大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力度,推进区反恐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
(三)加强教育系统依法治理
1.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及时调整青浦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成员,下发《关于各公民办中小幼规范教育收费的几点工作提示》,组织签订《廉洁教育从我做起,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召开规范收费联席会议,研究《2020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联合检查对青浦区的情况反馈》,指导被检查学校落实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报告。组织教育单位开展2021年上半年规范收费自查工作,督促各学校落实整改工作。
2.加强审批服务窗口建设。一是积极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工作,全面梳理申请人证明材料清单,按照市教委各职能处室确定的材料免交方式进行确认并落地。二是全力优化接入“一网通办”,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行政许可的19个具体事项已全部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并授权综合窗口进行材料接收核验及证件发放。根据本区教育实际,新增自报公共服务事项42项,已全部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三是充分利用“好差评”整改反馈机制,及时落实整改,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提升政务服务窗口质量。截至10月底,教育局派驻窗口受理办件共940件,网上受理并办结936件,占比99.6%。
3.规范办理信访、热线案件。截至10月底,教育局信访办共办理信访案件313件(其中督办件31件)、人民建议2件、人民网留言13件、上海教育网留言10件,共计338件,共接待来访群众26批119人次;及时回应来电咨询和投诉,处理人民来信39封。办理市民热线工单1969件,其中学生入学转学、幼儿园招生等问题的求助、咨询类工单687件,占工单总数34.89%;针对新建学校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地区教育配置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求助工单298件的,占工单总数15.13%;反映入学政策、非沪籍入学、学校噪音、师资调整、教师师德行为、门卫保安、学校卫生及食堂管理、校门口交通、及其他相关投诉类工单共274件,占工单总数13.91%,涉及“双减”、课后服务类工单74件,机构维权投诉共587单,占工单总数29.81%。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全区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有待完善,宣传内容、形式等挖掘还不够深入,使得部分宣传流于形式;二是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有待完善,闭环处理机制不够健全,应急处置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审批工作有待优化,内部沟通衔接存在堵点,为民服务意识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2021年度,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2年将重点聚焦机制建设,推动本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成体系、上水平。
一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制定实施教育系统普法五年规划。聚焦教育局领导班子、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教师、学生等四个维度,整合党建、法制、德育、师训等内部资源,协同公安分局、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等专业力量,不断完善内容、丰富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各项要求,打造一批法宣品牌活动、特色项目,切实提高教育管理干部和师生法治意识和能力。
二是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青浦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区级联席会议机制,做大做强教育综合事务中心安全管理职能,完善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全力建设平安校园。围绕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等重点任务举措,全面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整合法制与课程教学、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等部门资源,强化工作合力,守好未成人年学校保护阵地;加强与区民政、公检法、卫健、市场监管、妇联等部门协同,持续健全预防与处置联动机制,织牢未成人年保护安全网。
三是优化行政审批和信访热线办理机制。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持续深化“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前台受理、后台办理机制,提高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效率,减少市民跑动次数、缩短事项办理时限。强化源头治理意识,不断健全教育系统信访热线办理机制,突出法制部门平台功能和业务部门管理职能,从单一案件办理导向面上整体改进,提升举一反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