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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青浦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QA4309030-2019-002

主动公开

青校综治〔2019〕1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9.03.25

各镇、街道未保委,区校园周边办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

现将《2019年青浦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年青浦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9年325


2019年青浦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9年,青浦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

完善工作网络,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管理,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升校园及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一、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的主体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要强化安全工作全员化、全天候、全过程意识,落实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

二、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1.健全风险评估和安全保障机制。健全学校及周边安全视频巡查、风险勘查、随机检查机制;积极开展学校风险评估,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完善各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探索建立校园风险防控指标体系。

2.加强学校用车管理。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学校集体活动临时用车管理制度,探索健全车辆、驾驶员信息的学校、公安双向通报机制。

3.继续推进消防标准化管理。根据2018年市消防标准化验收情况,进一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整体提升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4.完善学生伤害事故预警预防及规范处置机制。指导学校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和处理制度;通过购买校方责任险等措施完善多元化事故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发挥学校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的作用,积极构建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的支持体系。

三、不断强化部门协同,有效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1.加强组织保障。在区、镇(街道)各级党政领导的指导下,发挥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加强区、镇(街道)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建设,明确责任、依法履职、协同配合,保障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

2.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实施“情况告知单”和“效果反馈单”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机制。通过工作例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和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交流,深入研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建立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积极宣传文明交通新“七不”规范,设置临时停车位,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二是深化护校安园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长效机制,开展重点人员排摸,加强安保人员及平安志愿者培训,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措施,防范、打击针对师生的暴恐活动。探索将学校周边200米划设为学生安全区域,为小学和幼儿园校门周边100米范围内配备1名社区网格巡逻保安并配防护器械。三是加强对学校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有效改善学校周边环境。

4.注重信息报送。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调查,全面了解各校周边环境状况,主动与镇(街道)未保办沟通。各镇(街道)未保办要及时向区校园周边办报送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任务部署反馈、重大热点事件情况信息、日常工作信息等。

四、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

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义务教育阶段一、四、六、八年级以及高中阶段一年级,每学期至少安排8课时,其他年级每学期至少安排4课时,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幼儿园每周至少安排1次涉及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的游戏活动。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公共安全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最后一课”以及相关主题安全教育工作。更新完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材,研发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游戏或绘本。有序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体验活动,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五、有序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继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选工作,以市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全面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青浦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