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QA4309051-2016-001
主动公开
青未保委〔2016〕1号
青浦教育
2016.02.15
各镇、街道未保委,区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幼儿园、中小学、中职校:
现将《2016年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6年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6年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6年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本市经济社会建设新要求为指导,以贯彻国家和本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实施市、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和“十三五”规划为契机,以落实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目标,着力提高未成年人保障水平,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一、加强关爱保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保障水平
1.继续开展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指导。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上海市“绿色悦读”活动,发挥“青少年读书网”阅读引领的网络阵地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服务。
2.继续做好困境家庭未成年人维权关爱工作。要继续发挥楼组未保信息员的作用,及时了解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刑释解教家庭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主动维权关爱。要发动社会力量努力构建困境家庭未成年群体帮扶服务机制;完善对未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未成年人教育引导机制,安排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依托专业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强染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转化工作。
3.继续做好社区未成年人的跟踪管理工作。要做好本区大龄退学、初中毕业未升学未工作、来沪农民工失学子女的动态情况调查,会同综治等部门做好这些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这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融入社会。
4.区检察院继续完善“五个一”工作平台。继续夯实东方绿舟法治体验教育基地项目、心理支持中心项目,争取多出成果,探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新机制。进一步创新、规范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的办理机制,深入探索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保安处分机制。
5.区公安部门继续深化“公民警校”教育培训平台。开展“安全步行,抬头走”、“法治讲座校园行”、“警营文化进校园”等主题活动,不断创新形式,充分利用资源,因地制宜的选择和开展形式多样、青少年喜闻乐见、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教育活动,营造“全面发动,警校携手、共创平安”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法治教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法律素养
1.不断丰富法治教育的方法途径。要创新不同学龄段法治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内校外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做好法治教育区本教材进课堂的实践工作,组织好第三届青浦区“东方上政杯”中学生模拟法庭比赛、“东湖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福泉山杯”中小学生法律故事比赛。积极参与上海市“新沪杯”法律知识竞赛、上海市“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模拟法庭竞赛等活动。
2.努力创设法治教育活动特色。在普及的基础上,寻找切入点,积极培育法治教育特色项目,创造法治教育品牌。做好上海政法大学与东湖中学、东方中学、佳信学校、工商信息学校、青浦职校、毓华学校等联合开展的法治教育一校一品项目。
3.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组织“讲师团”成员深入学校开展讲法活动。年内继续要求法制副校长为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家长进行法治教育讲座。
三、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
1.全面落实上级部门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精神。以《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继续做好参加“上海市禁毒知识竞赛”和参观“上海市禁毒科普教育馆”等校外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并结合学校开展的“两纲”教育,大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展示本区中小学生积极健康、蓬勃向上的良好形象。
2.发挥试点学校的作用,促进禁毒活动的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区“禁毒讲师团”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开展中小学生禁毒教育活动。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1.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区平安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指导辖区学校贯彻落实上海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本要求》,规范使用《安全防范手册》,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总结推选。
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一要加强校园保安队伍管理。教育局会同公安部门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校园保安员信息采集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保安工作职责,规范保安员配置和日常勤务要求,认真开展校园保安员基础知识和防卫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叠加保安的管理。建立保安公司、公安、学校等联合对队员进行评价的考核机制。二要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完善中小学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市中小学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意见。督促各学校对第三轮中小学、幼儿园风险勘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工作,并将隐患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从源头上扎实防范校园安全风险。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各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针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将学校周边治安、市容、交通、文化等隐患问题反馈至各成员单位及街镇,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治措施。三要积极推进教育综合管理中心建设。加强教育综合管理中心建设,不断充实管理力量,努力提高监管指导能力。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平台的监管作用,督促各学校进一步规范校园技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区、学校二级安防中心标准化建设体系。四要规范校车管理。按照《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青浦区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校车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校车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认真分析现状,组织好新一轮普通校车招投标工作及专用校车规范管理工作,保障校车运行安全。五要推进学校设施设备专业维护工作,有效减少校园内部各类安全隐患。
3.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常态长效机制建设。一要努力架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体系,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规划配置适量公共安全教育资源教室,丰富完善公共安全教育网络建设,为教师提供教学资源。二要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组织区域性研讨活动和专项评比活动。三要举办应急疏散演练展示活动。
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深化校园及周边防控体系
1.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教育、公安、综治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防范长效机制,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措施,加强平安志愿者护校工作,保障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良好治安秩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管理,特别是加大校园周边道路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停车、违法鸣号、校车超员、非机动车乱骑行和非法客运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2.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工商部门要继续严把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开业申请。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涉校涉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风险监测力度,发挥上海市青少年用品质量安全联盟平台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内容低俗等不良文化广告。城管执法部门要继续坚持疏堵结合、因势利导管理原则,有效改善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对学校周边乱设摊和跨门营业等突出问题,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街镇主体作用,做好联勤联动,努力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3.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文化执法、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增强文化市场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寒暑假期间文化市场重点治理,开展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整治。规范网吧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按照文化部41号文件,将符合条件或愿意整改的黑网吧纳入管理,同时加大无证无照网吧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酒吧场所的执法检查,防止酒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网络文化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继续加大互联网文化、视听、出版等领域的监管力度。
4.妥善解决学校周边突出环境问题。各街镇、成员单位要将排摸出的辖区内周边环境问题突出或经整治后仍有明显反复的中小学、幼儿园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协调相关部门,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间节点,加强过程管理,改善相关学校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