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2025年青浦区义务阶段学生转学办理指南(含转学等学籍管理政策、转学办事流程等内容)

主动公开

2025.05.10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沪教委规[2017]3号)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资源情况制定本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本市户籍

1.因购房或户籍迁至本区;

2.因动拆迁至本区;

3.转业军人子女;

4.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境外、国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就读。

(二)非本市户籍

1.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证件地址均为青浦区),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2.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小孩持有投靠类居住证,小孩持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地址均为青浦区)。

3.人才引进。

二、注意事项

1.原则上,转入我区就读的,须父母一方积分满120分或持有青浦区房产证(房产权利人为父母、孩子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拟转入学校如无空余学位,本区户籍学生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内统筹安排。

2.转学工作一般在每年暑期进行。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同一街镇(含青浦新城)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3.已在本区内就读,无房产,仅凭积分达标及居住证地址变更申请转学的,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4.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人籍一致”原则,不接受重复学籍、问题学籍转学。若家长提供虚假学籍信息不能完成转学流程,后果自负。

5.如需要转入本区街镇学校(即青浦城区以外学校),可在办理时间(6月10日至6月30日)内联系对口学校及学校所属街镇社会事业发展科。

三、办理机构

1.需转入城区学校(含青浦新城)的学生家长,可根据转学办理条件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上海市青浦区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地址: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底楼)办理转学申请。

2.需转入街镇学校的学生家长,可根据转学办理条件要求,直接咨询街镇对口学校及街镇社会事业发展科办理转学申请。

咨询电话:(021)59205995(小学)  (021)59205996(初中)

四、办理时间

6月10日至6月30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六、办理流程及相关表格

0522_093808_796_01(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