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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QA4301002-2016-001

主动公开

青教〔2016〕27号

青浦教育

2016.05.10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3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学校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教育专业管理水平

《若干意见》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的高度强调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艰巨性;从尊重、保障学生自主学习权利的角度,重申了执行课程计划和实施高考新政工作的严肃性;从解决当前学校课程教学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出发,明确了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和及时批改讲评作业的重要性;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出发,强化了综合评价对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地位和作用;从依法治教、规范办学的要求出发,提出了规范考试行为、考试信息管理和考试结果使用的具体要求。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强化规范意识,着力解决当前学校课程教学工作中影响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学校教育专业管理水平。

二、端正理念,遵循规律,增强育人使命感

“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本质要求。课程承载了学校的教育思想、教育目标、教育哲学和教育内容,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学校课程建设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规范课程教学工作,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的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学校课程体系、建设充满活力的育人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适应教育内涵发展、提高学生素质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提高青浦教育的育人水平,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具有重要意义。学校要进一步增强育人使命感,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三、整合资源,系统设计,提升课程领导力

学校应确立“理念——目标——课程——实践”相一致的学校课程体系,以清晰的课程理念和课程目标为统领,以丰富多样的课程为载体,确保课程设计实施与自身办学理念、学生培养目标、特色发展方向等整体价值观相匹配。要通过师生教学互动和学生自主学习,实现学校在课程实践中提升品质、教师在课程实践中得到成长、学生在课程实践中得到发展的教育理想。

学校要高度重视规范实施上海市中小学课程计划。整合资源,系统架构,从学校实际出发,科学编制课程计划。要结合学校资源、时代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学校课程方案,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求。要严格控制基础型课程课时总量,提高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能力。要充分关注以拓展型、研(探)究型课程为主的校本课程体系建设,确保学校课程完整性和丰富性。要科学认识三类课程在学校课程计划中的整体育人功能,明确校本课程在学生素质养成及学校特色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尤其要充分认识拓展型、研(探)究型课程的性质和价值所在,进一步厘清这两类课程的概念性、结构性问题。在课程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软硬件建设与课程教学工作相协调,确保三类课程的规范落实。

学校要进一步健全课程计划管理机制。一是要认真梳理自身资源,自上而下系统设计学校课程,充分发挥拓展型、研(探)究型课程在课程框架中的支柱作用,科学架构三类课程,形成三足鼎立、互为呼应的课程体系;二是要探索有效支撑学校三类课程建设的保障性措施,并结合绿色指标、高考新政、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要求制定更加清晰、科学的课程评价体系;三是要实现从行政管理转向专业指导,提升学校对教师在课程领域的专业化引领能力;四是要借助课程建设逐步提高学校整合能力,科学配置师资、合理调配资源,推动学校课程教学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需求,促进课程教学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四、完善机制,创新模式,提高教学有效性

学校要认真研究提升教、学实效的方式和途径。本着减负增效的原则,主动分析、解决影响教学有效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建立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的基本规范,特别要重视备课、上课、作业和评价的一致性。

学校要充分发挥本土、本校优秀师资的示范和指导作用,建设“借助外力、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引领机制。要进一步提升课程教学管理团队的专业服务能力,带领各学科教师,以区域学科教师研修基地和校内学科组教师共同体为载体,提升课程领导力。尤其要在引导教师理解与把握《课程标准》、校本研修机制创新、课堂教学改进、学法指导与学习方式改善、家校及师生关系和谐建构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

学校要致力于新课堂实验和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积极推进以“提高质量,减轻负担”为基本价值导向的高效课堂建设,创新教学模式,改善课堂教学生态,提高教学质效。引导教师注重学生学习习惯养成、学习兴趣激发、学习方式改进,指导学生学会学习,提升学习能力与品质。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增强学生学习自信心,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营造和谐的课堂氛围,提高教学有效性,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

五、科学检测,综合评价,树立全面质量观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控制考试次数和科目的考试评价要求,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联考,学校内部的过程管理性考试要严格按照市教委颁发的中小学课程计划规定实施。

学校要充分认识高考新政下进一步转化评价方式,科学提升综合评价能力的紧迫性,树立全面客观的质量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要高度重视对评价指标和评价结果的研究,通过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的推进、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艺体素养评价指标的落实、高中综合评价的稳步推动等,建立基于实证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防止片面依赖学业成绩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评价。学校要进一步优化考试结果分析,科学使用考试数据,发挥评价在课程教学工作过程中的导向作用,真正实现以评价推动课程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