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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青教(2011)17号)

QA4309030-2011-001

主动公开

青浦教育

2011.04.15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提高本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做好2011年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1年本系统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和区政府提出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本系统安全工作要围绕“一个目标”,强化“四项重点推进”,提升“三项校园保障能力”,即: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目标,重点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点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点推进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重点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及安全文化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校园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工作任务与相关要求

(一)重点推进安全责任制落实

1.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的总体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强化法制观念,坚持依法监督、依法监管;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区教育局履行本区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2.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制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安全履职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分级安全责任制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到实处。区教育局继续开展与所辖单位的安全责任制签约工作,做到签约率100%。各单位应做到安全岗位职责签约率100%。区教育局将采取“季度自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全面推进本区教育系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3.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健全本区校园重大事故隐患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区教育局将严格整治以下行为:

1)安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

2)安全防范技术设备运行和维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3)应急预案制订、修订不及时,演练不按规定的;

4)消防设施配备不足、不能正常使用及使用培训不够的;

5)接送师生的交通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6)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管理不达标的;

7)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二)重点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1.着力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以“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为鉴,全面排查影响校园安全的重大隐患,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管力度。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重点开展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消防安全、校内停车、校车管理、校舍安全工程及其他改建、扩建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寄宿制学校要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资金,着力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区教育局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督查。

2.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管理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不懈、认真落实《青浦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青教【200841号)要求,对照《青浦区校园日常安全检查一栏表》,加强校园日常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落实管理制度、管理责任和监控措施,建立预警机制。

(三)重点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

“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是今年市政府确定的第一项实事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为民安民工程。为落实此项实事,市教委提出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的要求:(1)上好一堂消防知识教育课;(2)参加一次消防体验活动;(3)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4)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和演练;(5)每周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2011年青浦区“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做好“五件事”:(1)每学期开展2课时以上消防教育,一次消防演练;(2)确定1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专职消防安全课教员;(3)寄宿制学校开展一次住宿人员夜间疏散逃生演练;(4)积极参与第二批全国及本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活动;(5)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警示周活动,以及市教委组织的第四届青少年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展示活动。

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安全知识普及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上级提出的各项任务,充分利用校刊、广播、校园网络等资源,拓展校园安全文化传播途径,扩大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广播操队伍集合的路线、顺序、时间等要求,每周开展一次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火场逃生自救、引导学生疏散等基本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技能。

(四)重点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今年是第四轮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选年,各中小学校要积极投入创建活动,要认真对照《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2010版)》(青教【201079号转发),自查自纠,找出差距,及时整改,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创建活动是学校的一项整体性工作,涉及学校的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建立创建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有效开展工作。校长要重视并领导创建工作,在校内广泛宣传,发动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创建活动。各校可在6月底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评选申报,教育局将于下学期组织人员对申报学校进行验收,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市评选。

(五)重视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1.严格落实门卫安保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世博期间的安保措施,在学生上放学时段,保安和值日老师必须到校门口执勤,接送学生家长进校园必须仔细查验所持接送卡;其他时段校门必须锁闭,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验证、对接制度。

2.严格管理校园内车辆停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重视教职员工车辆在校园内停放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尽可能采取“人车分门出入”和“车辆停在指定车位”的规定,并安排专人负责教职工上下班时车辆出入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3.配合做好学校周边小摊贩的整治。各中小学校要加大对学生“远离不洁食品”的宣传教育。一要通过学校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媒体,积极宣传食品卫生的重要性;二要利用班会课、国旗下讲话、主题教育活动等途径,教育学生要节省零用钱,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买、不吃流动摊贩上的不洁食物;三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要求家长控制给孩子的零用钱,教育孩子不买不洁食品;四要安排教师在学生上放学时,督促学生不买流动摊贩上的物品。从根本上杜绝不洁食品的消费源头,以配合有关部门对乱设摊进行有效整治。

4.重视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置。一要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二要妥善处置已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做到“先救治,后关心,再解决”,通过“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的方式,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防止矛盾的激化。

三、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调整“青浦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由区教育局局长印国荣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蒋家敏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法制科,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和校产管理中心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所辖区域内的安全责任。

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校园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及时协调和解决校园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O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