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浦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QA4425051-2009-001
主动公开
无
青浦教育
2009.02.25
青浦区教育局
2008年,随着社会信息化的整体发展和政府信息化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仍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对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青浦区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规定,报告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机构
目前,我局已形成了一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队伍和特定的工作机制,认真按照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各项工作。以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信息公开标准化,信息发布的目录、内容和形式得到规范,整合了相关的信息资源,体现了教育类政府信息和教育机构信息发布的完整性。基本做到便于浏览和查询基础教育系统相关信息,形成了基础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今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深化,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全面规范与群众直接利益相关的教育相关事项办事公开制度,重点加大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涉及教育民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年度报告制度,规范本机关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落实机关单位各部门以及各基层单位有关信息的公开。
二、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方式与渠道
为了给公众提供便捷的政务信息,本局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政务公开: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设专栏进行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进行实时答复;三是通过布告、报纸、电视、教育杂志等途径进行发布;四是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以及档案馆,提供查阅、受理申请服务;五是定点当面受理查询。其中,充分依托网络平台,在教育局网站上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和“便民问答”专栏,有效地提高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常态性和覆盖面。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类和其它工作等五大类,重点公布我局涉及重大工作、招生入学、教育收费、人事任免和行政许可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和服务类信息。其中,规范性红头文件73条,服务性信息1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今年共生成依申请公开信息19条,且都及时公开目录,受理公开申请1条。免于公开信息21条,已及时报档案管理系统备案。
(2)“办事指南”专栏。提供了综合工作、入学报考与招生、教育收费、学籍管理、教育行政许可、民办教育、教育人事、职业与成人教育、德育工作、未成年人保护、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军训工作、教育科研、语言文字工作、教育督导、后勤保卫和监察工作等各类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办公地点等信息。
(3)“便民问答”专栏。与市教委网站优质资源进行整合,直接链接到上海教育网的“便民问答”栏目。该栏目解答了老百姓密切关心的各级各类教育问题,内容十分丰富和全面,提供了便民利民的又一个有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