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政策解读
QA4725051-2014-014
主动公开
无
青浦教育
2014.02.25
小学放学后看护工作是学校为民服务项目之一,也是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举措。2014年2月,青浦区教育局根据市教委统一部署,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教委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
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均开展此项工作。服务对象为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遵循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有限服务的原则,服务时间一般为放学后到16:30,特殊情况可延长到17:00。
看护服务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为学生完成作业、开展游戏活动和课外阅读等提供条件,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看护服务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学校应加强研究,争取多方支持与配合,可采用由街镇社区学校或其他社区服务的公益性机构承办及志愿者服务等各种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