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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浦区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QA4725051-2021-004

主动公开

青浦区教育局

2021.03.15

一、为什么要修订《青浦区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答:为进一步规范青浦区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管理,依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9]44号)要求,对《青浦区教育研究项目(课题)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稿)进行修修订。

二、主要修订了哪些条款?

答:1.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参照《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和规范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青府办发【2015】66号)执行。(第二十条)

2.进一步规范项目(课题)结项验收。(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

三、项目(课题)经费的支出范围有哪些?

答:项目(课题)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直接费用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差旅费/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出版费、其他支出。

间接费用主要用于补偿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为了项目(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

四、如何开展项目(课题)结项管理?

答:项目(课题)期满,由区教科室组织项目(课题)的最终验收工作,区教科室每年组织专家集中结项验收,结项验收一般采取通讯验收或会议验收的方式,验收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区教科室定期对项目(课题)的完成情况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