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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上善润心”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询稿)

主动公开

2024.03.01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结合青浦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坚持健康第一、全面发展、预防优先、系统治理理念,切实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构建区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联动的新时代青浦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新格局,完善中小幼衔接贯通、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教育预警咨询干预“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全面推动全社会心理健康资源向中小幼学生融通汇聚。培育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和不懈奋斗、荣辱不惊、百折不挠的意志品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工作目标

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和工作体系更加健全,部门联动、医教结合、家校社协同工作机制更加有力,心理健康工作的覆盖面、受益面不断扩大,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显著提升。到2025年,配备专职心理教师的学校比例达到95%,中小学全面按照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的标准落实“全员导师制”,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比例达到100%,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达到60%,社区心理咨询服务覆盖率100%。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心理健康工作网络赋能行动

1.健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架构。强化“1+N+11+X”(1个区心理中心、N个心理分中心、11个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X所学校)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建设和作用。优化青浦区学生心理发展辅导中心功能定位。依托上海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专业保障及伦理督导等作用,发挥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高校、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等的专业支持作用。开展青浦区学生心理发展辅导分中心建设,持续开展中小学心理达标校、特色校和示范校建设,大力推进“温馨教室”“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同伴互助,形成温馨、和谐的班级氛围。

2.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完善“区-街镇-村居”精神疾病综合防治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政法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心理健康咨询点建设,搭建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等基层心理服务平台,用好妇女之家、红领巾之家、儿童友好温暖家等公共服务阵地,培育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组织,为学生及家庭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心理服务。

(二)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强基行动

3.开齐开好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心理健康课程体系,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开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必修课,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安排36学时;普通中小学各学段至少安排1个年级每2周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活动课,所有年级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主题班团队会、1次心理健康和生命教育专题活动,加强青春期性教育;托幼机构应遵循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培育心理健康精品课程、生命教育特色选修课程,建设心理健康教学资源库。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科德育和课程思政建设,发挥课程的育心功能。

4.全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季”,开展“上善润心”心理健康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开展“上善”研学、初中生“上善”实践营等社会实践活动、“幸福小主人”主题教育等,组织师生心理知识大赛,举办心理情景剧展演展示等活动。依托“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在开学、期末及重要考试前等时间节点,举办大型公益讲座与咨询等。举办学生心理委员成长营和技能大赛,依托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等,开展同伴教育和互助活动。

5.切实发挥五育并举合力。以德育心,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纳入“三全育人”大格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智慧心,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考试管理等要求。以体强心,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保障中小学生每天2个小时体育运动时间,熟练掌握2-3项运动技能,持续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以美润心,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开展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校园艺术节、文化节等活动,打造常态化全员艺术展演模式。以劳健心,落实劳动教育必修课,打造100门区域生态劳动特色精品课程,组织“学生劳动宣传周” “学生职业体验日”等实践活动。

(三)实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攻坚行动

6.建立心理健康监测机制。严格规范量表选用、监测实施和结果运用,持续推动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工作科学化、标准化。构建学生心理健康监测体系,定期对初中高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开展监测,加强数据分析、案例研究、风险预判。将心理健康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纳入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7.规范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定期科学规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科学运用测评结果,健全测评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加强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的专业指导,用好开学重要时段,每学年面向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校等学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

(四)实施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提质行动

8.加强学校危机预警防范。加强区心理中心、分中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加快推进“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完善中小学心理危预警网络,推动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导师定期和学生谈心谈话、走访学生宿舍,发挥团(队)干部、心理委员等学生骨干的预警作用。加强受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学生的应急心理援助。推进校园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强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巡更。

9.提升咨询辅导服务质量。提升师生家长对市、区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平台)知晓率,定期开展学校心理辅导服务专业指导,针对重难点个案组织各领域专家会商和指导,探索建立跨学段学生关爱协同联动机制。提升学校心理咨询辅导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10.完善医教结合工作机制。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医教结合工作方案》,构建区级医教结合的资源共享、队伍共建等长效机制。推动各校建立医教结合协同机制,开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区心理中心结对共建,形成区域特色。整合区域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区域共享互助平台。

11.强化危机干预多方协同。卫生健康、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学校、家庭等健全家校社协同机制,督促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网上网下监测预警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畅通预防干预转介通道。宣传、教育等部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等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和负面影响。

(五)实施心理健康队伍建设培元行动

12.配齐专职教师队伍。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教师,学生规模500名以上、多校区、多学段学校应适当增加配备数量。在配齐专职心理教师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配备兼职教师。区心理中心要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区教师进修学院每学段至少配备1名心理教研员。建立区级学校心理专家库。

13.畅通教师发展渠道。健全心理教师专业发展体系,优化中小学心理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开展中小学心理教学基本功展示和心理“微课程”教学展示等活动。优化心理教师培训体系,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师培训、考核、认证及继续教育等工作。在中小学校(园)长、德育干部、班主任、全员导师培训课程中,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必修板块。用好“上海市教师教育共享平台”等心理通识培训课程,提升全体教师心理素养、心理健康教育能力。

14.加大教师成长激励。实施学校心理教师关爱计划,定期举办实践研修、团队素质拓展和“上善润心”工作坊等。在“拔尖计划”“种子计划”等名优教师培养项目、教师职称评审、评优奖励中,加大对学校心理教师的支持力度。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主题活动等计入心理教师工作量,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专职心理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15.优化全员育人局面。中小学积极编织“群育联护”导航网,落实“全员导师制”,推广使用《师生关系构建指导手册》《家校沟通指导手册》,开展学生生涯发展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培训的重要内容,面向学科教师、学生导师开展心理专题培训。实施“生命守门人”计划,面向安保、宿管等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六)实施心理健康科学研究助推行动

16.推进学生心理健康科学研究。依托各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研究。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智库作用,依托心理学、脑科学、人工智能等学科,开展心理重大课题协同攻关,建设心理健康实验室,深化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性研究。各校要加大对心理健康课题研究的支持力度,在推进集团化、学区化办学中,鼓励跨校跨学科研究。

17.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推进中小学生“润心工程”项目建设及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心理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及推广,依托专业机构,开展心理健康实务和科研成果的交流展示。

(七)实施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优化行动

18.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服务机制,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社区指导站点建设,设立11个“心家园”社区家庭教育公益咨询点,建设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库,培养家庭教育指导师,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开展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示范校评估。建设青浦区数字家长学校平台。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课程资源,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讲师团。完善心理健康家校会商制度。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发挥文明家庭示范引领作用。完善检察机关监督制度,构建督促监护令与家庭教育指导衔接机制。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上善父母学堂”公益讲座、“上善父母暖心工作坊”“上善心家源讲师团”送教服务等活动。

19.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级。卫生健康部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标准规范,提升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服务能力,拓展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心理问题干预服务能力。民政、卫生健康、共青团和少先队、妇联等部门充分利用社会育人资源,协同推动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一步发挥962525、4001600525心理热线专业服务功能,用好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发挥区域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发展。

20.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民政、文明办等部门加强对特殊境遇等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帮扶。检察、公安机关健全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制度,升级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测试系统,推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规范化履职,推广“检校问诊室”,健全检察官兼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法治副站长机制,完善《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指导手册》,发挥强制报告联络员等力量,加大对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和救助力度。关工委组织发挥“五老”优势,推进“五老”工作室建设,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八)实施学生成长环境治理清朗行动

21.营造学生健康成长良好氛围。卫生健康、科技等部门建设心理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开展科普教育课件开发和线下实践,依托科普项目或科普基地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科协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学生和家长心理科普宣传。宣传、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推广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验,稳妥开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情处置。共青团依托“青春守护者计划”,建设青少年心理健康主题公益活动。

22.严格学生成长环境日常监管。检察机关、网信、文旅、文明办等部门深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协同机制,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系列主题活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信息认定标准、《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设置指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教育类网站和电商、网络直播等平台和应用有害信息的巡查整治。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学生无底线营销危害身心健康的食品、玩具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心理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托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中小学(中职校)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

(二)夯实条件保障

要加大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按有关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日常运作以及设备配置、运维和队伍建设。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要强化心理工作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拓展优化心理咨询中心、辅导室、实践活动等场所。

(三)强化评估督导

要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工作评估,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区、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督政、督学范围,作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