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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青浦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的合法性初审意见

主动公开

2023.02.16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特殊教育高质量普惠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我区特殊教育办学质量,促进特殊儿童全面健康适宜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2〕4号)、《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沪府办〔2022〕35号)和《青浦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结合青浦教育特殊教育实际情况,青浦区教育局制定《上海市青浦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特教三年行动计划》”),指导青浦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初审意见如下:

一、决策主体:青浦区教育局。

二、决策权限:根据《中共青浦区委办公室、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委办〔2019〕55号),制定各项专业工作方案是青浦区教育局的重要职责。因此,《特教三年行动计划》制定符合法定职责权限。

三、决策程序:《特教三年行动计划》经教育系统内、外多次意见征求,进行了研讨座谈、专家论证评审等公众参与过程,并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经评估认为,风险可控,可以做出决策,流程符合规定程序。

四、决策内容:《特教三年行动计划》内容符合特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2〕4号)、《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沪府办〔2022〕35号)和《青浦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要求、青浦区特殊教育工作发展要求。

1. 《特教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完善特教体系、推进融合教育、深化医教结合、健全支持网络、提升特教质量”的总目标,符合青浦教育发展对特殊教育质量发展的要求。

2.主要任务方面。《特教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加快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巩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高质量普及水平;加快普及高中及以上阶段特殊教育;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推动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健全特殊教育支持网络;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健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这八个主要举措,建成学段衔接、普特融通、医教结合、保障有力的特殊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积极开发校本课程资源,全面实施个别化教育,实现特殊教育按需服务。以适宜融合发展为办学目标,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内涵建设。既符合《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要求,也符合青浦区教育发展要求。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并由教育局法制科审查,完成了合法性初审意见。

三、《特教三年行动计划》重大行政决策的时间调整

会议提出对于《特教三年行动计划》的时间制定上,可根据实际推进情况进行调整为《上海市青浦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充分保证青浦特殊教育高质量普惠发展,切实保障所有残疾学生公平地享有优质教育的权力。推动融合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医教结合资源整合,构建融合教育支持网络,打造专业化师资队伍,健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加强特殊教育的组织保障,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综上,经集体决议,认为《特教三年行动计划》依据充分、内容完整、程序规范到位,可以根据本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下一步工作。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行政审批服务科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