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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份典型案例 2016-06-05

 

    区环境监察支队在吴淞江沿岸生态环境整治排摸工作中,发现位于华新镇北新村新联568号厂区范围内有三家企业,分别是上海凡修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彪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海易建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前两家主要从事展览展示家具生产,后一家主要从事滑石粉加工生产,三家企业分别于2015年陆续搬迁到现址投入生产,且都属异地经营,在生产过程中都存在未配备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的情况,由于三家公司都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队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分别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和陆万元的行政处罚。上述三家企业利用产空置厂房建设投产,未办理环评手续情况有一定的普遍性,支队今后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后空置厂房项目入驻的环保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各街镇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