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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帮扶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3月) 2023-03-03

加大帮扶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积极探索实行差异化监管,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都相继出台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者免罚清单,逐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同时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一、案件由来

2022年10月,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青浦区外青松公路4903号的上海兴唐建材经营部检查发现:该经营部主要从事水泥砖加工。生产过程中制砖工序、砂石料输送、堆放过程产生扬尘,未配套相应的除尘设施或措施;制砖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未配套相应的防噪降噪措施。

二、查处情况

执法人员进一步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从事的水泥砖加工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要求办理环评手续,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的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拟对其做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43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件在听证阶段时,该企业已将所有生产设备及原辅料搬离生产场所。针对该情形,经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第十五项“对当事人项目整体关闭的处罚”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三、案件启示

在执法过程中,兼顾“过罚相当”的原则,对于小微企业进行执法监管的同时,加强普法宣贯,真正压实治污责任和守法意识。

本案中,通过适用了三地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了,对于违法行为进行了量化、细分,充分体现了柔性执法的“温度”。同时,又加强了普法宣传,让更多企业知晓法律法规,起到了一定警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