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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上海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度工作总结 2021-01-08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上海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度工作总结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环土〔2020〕145号)要求(以下称《实施方案》),我局高度重视,以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为契机,以执法检查及督促整改为抓手,进一步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全力推进我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青浦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

为有效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小组的通知》(青环保〔2020〕77号)文件,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小组,并明确细化各项任务分工,全面有力推进危险废物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推进、执法检查、督察整改、总结报告等工作。同时全面梳理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清单,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和危险废物管理平台企业名单等,印发了《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青浦区重点整治范围清单的通知》(青环保〔2020〕78号)主要包含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和危化重点行业企业等四类企业207家,同时督促清单内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严格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

我局执法大队和区固体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站按照《实施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以青浦区重点整治范围清单为重点,结合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信访投诉处理等,通过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加强督察整改。本次专项累计出动482人次,检查企业数228家,其中已关停企业18家,共发现问题数28个,问题清单全部录入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APP”。专项执法检查下发责令改正书1件,立案1件,该案件为河村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由于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发现并经后督察发现及时改正,该行为可适用《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之相关规定,故不予处罚。其它所有发现问题均已逐一销项,及时整改完成。

本次专项整改排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企业未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明显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未开展危险废物业务培训、未规范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识、未建立危险废物岗位责任制、未组织应急演练;二是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部分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未设置必要的计量称重设施、贮存场所未设置围堰、危险废物仓库屋顶破损。

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评估情况

为推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加强托底处置能力保障,我局对青浦区的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进行综合评估:

1. 危险废物产生、转移总量和主要类别

2020年度(截止11月30日),我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量为23527吨,包装容器91858只,其中市内转移18304吨,占比78%,包装容器66117,占比72%;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量为5223吨,占比22%,包装容器25741,占比28%。

我区转移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主要类别为HW22(含铜废液、含铜污泥),其次为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9(含有或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等)、HW06(废有机溶剂和含有机溶剂类废物)等四类,占总体危险废物产量的67.72%。

2.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利用设施运行情况

我区共有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中有1家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1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利用单位,1家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单位(华新工业园区)。总核准经营规模52102吨/年212240只,其中危险废物焚烧量9800吨/年,危险废物利用量40790吨;实际总收集处置20165/年191958只。

目前1家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上海巨浪环保有限公司)正进行焚烧设施升级改造,焚烧类危险废物处能力由将原来的9800吨提高至30000吨,预计于2020年底完成,将进一步提高我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下阶段工作

下一阶段将全面推进专项整治的集中攻坚,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能力,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一是持续做好检查监管工作,我局执法大队将继续有序开展落实危险废物执法检查,做好案件处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跟进整改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二是强力推进重难点问题整改,我局将全面梳理此次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和隐患,结合事中事后监管、专项行动后督察、日常检查和信访查处等工作,加强监管企业整改方案制定与实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等多元化形式帮扶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提高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规范化水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