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者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决定下达日期 |
处罚种类 | 罚款数额(万元) |
1 | 沪0118环罚〔2024〕15号 | 上海亿零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或者设施排放、处置、贮存污染物案 | 上海亿零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杜兆胜 | 未按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或者设施排放、处置、贮存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 罚款 | 0.448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6/3 |
2 | 沪0118环罚〔2024〕16号 | 上海彭利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或者设施排放、处置、贮存污染物案 | 上海彭利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吴清芳 | 未按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或者设施排放、处置、贮存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 罚款 | 0.776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6/3 |
3 | 沪0118环罚〔2024〕17号 | 上海善欧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案 | 上海善欧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殷尚文 | 违反其他管理要求的行为 |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的,由市或者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每台一千元罚款。 | 罚款 | 1.5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6/3 |
4 | 沪0118环罚〔2024〕18号 | 上海开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或者设施排放、处置、贮存污染物案 | 上海开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郭昌瑶 | 未按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或者设施排放、处置、贮存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 罚款 | 0.38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6/5 |
5 | 沪0118环罚〔2024〕19号 | 上海俊幻塑料五金经营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案 | 上海俊幻塑料五金经营部 | 孙秀西 | 违反环境保护许可管理制度的行为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 罚款 | 34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6/5 |
6 | 沪0118环罚〔2024〕20号 | 上海晶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 上海晶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吴金贵 | 排污单位逃避监管排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罚款 | 45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6/5 |
7 | 沪0118环罚〔2024〕21号 | 上海御仓合建材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案 | 上海御仓合建材有限公司 | 张秋伟 | 未落实报告备案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 | 10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6/5 |
8 | 沪0118环罚〔2024〕22号 | 上海宁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自备的燃料不符合规定标准案 | 上海宁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王结菊 | 超标 |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自备的燃料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由生态环境部门、海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 | 1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