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青浦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公示名单 2024-10-10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者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决定下达日期 | |
处罚种类 | 罚款数额(万元) | |||||||||
1 | 沪0118环罚〔2024〕60号 | 古比雪夫氮(上海)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许可管理制度的行为案 | 古比雪夫氮(上海)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雷布金 | 违反环境保护许可管理制度的行为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 罚款 | 21.6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9/27 |
3 | 沪0118环罚〔2024〕62号 | 上海荣昶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固体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上海荣昶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荣红军 | 违反固体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 | 10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9/27 |
4 | 沪0118环罚〔2024〕63号 | 上海德忠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上海德忠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高德中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 罚款 | 14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