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者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决定下达日期 |
处罚种类 | 罚款数额(万元) |
1 | 沪0118环罚〔2024〕66号 | 上海联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案 | 上海联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吴锡海 | 超标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的,由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罚款 | 3.25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11/8 |
2 | 沪0118环罚〔2024〕67号 | 上海弘益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 上海弘益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昂玉艮 | 出具虚假报告、数据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 罚款 | 15.2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11/8 |
4 | 沪0118环罚〔2024〕69号 | 林赛转移固体废物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案 | 林赛 | / | 未按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或者设施排放、处置、贮存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 | 10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