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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青浦区环境行政不予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公示名单 2025-11-11

2025年10月青浦区环境行政不予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公示名单
序号不予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事由不予处罚依据处罚结果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决定下达日期
1沪0118环不罚〔2025〕7号上海君子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上海君子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王海军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条第十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违法行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十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但仅一项大气污染物(不含恶臭、林格曼黑度)超标、超标幅度在10%以内(含本数)且超标污染物未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不予处罚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2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