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青浦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公示名单 2026-05-28
| 2026年5月青浦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公示名单 |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者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决定下达日期 | |
| 处罚种类 | 罚款数额(万元) | ||||||||||
| 1 | 沪0118环罚〔2026〕10号 | 利辛县梵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案 | 利辛县梵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91341623MA8ND4J72G | 肖影 | 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案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的,由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罚款 | 2.26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6/5/25 |
| 2 | 沪0118环罚〔2026〕11号 | 上海娜慕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案 | 上海娜慕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91310118MA1JMGGL3T | 王湘 |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案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 | 警告 | /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6/5/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