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区水务局关于上报《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浦区2018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的请示 2019-06-15
青浦区人民政府:
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关于报送<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和2019年计划节点的通知》(沪环保自〔2019〕8号),对照《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浦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青浦区打好碧水保卫战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区环保局、区水务局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编制了《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浦区2018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无不妥,请予分别上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和上海市水务局。
专此请示。
附件:《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浦区2018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联系人:区环保局 朱永辉 电话:69714325
区水务局 赵贤豹 电话:69736062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青浦区水务局
2019年2月15日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印发
附件
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青浦区2018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市级部门的大力关心指导下,全区治水的决心更加坚定、措施更加有力、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速度更加明显,全区各部门、各街镇上下一心、攻坚克难,各项治水任务全面推进,考核断面水质如期达标,现将我区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1. 分析地表水水质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的情况
2018年全年,本区2个国考断面全部达到水质目标类别,17个市考断面中14个断面达到水质目标类别,市考断面(含国考断面)达标率为84.2%,今年计划新增达标的3个断面全部如期达标。苏州河-黄渡国考断面已达到V类水质。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19个市考断面(含国考断面)水质总体呈改善趋势,氨氮、总磷指标平均浓度为1.089mg/L和0.196mg/L,比2017年分别改善26.9%和6.0%。青西地区7个国考、市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水质目标类别,其中黄浦江-淀峰达到II类水质,比水质目标提升一个类别;“环城水系”的油墩港、淀浦河、西大盈港和上达河水质已达到Ⅲ-Ⅳ类水,其中淀浦河-318国道桥、上达河-汇金路桥、油墩港-纪鹤公路桥、东大盈港-东大盈港桥、东大盈港-人民桥比水质目标提升一个类别,西大盈港-芦湾桥比水质目标提升了两个类别,水质改善明显。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率(市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全区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按国考、市考断面计)为15.8%,比2017年下降21%,比2014年(基准年)下降47.3%。
2. 分析黑臭水体完成情况
青浦区纳入国家住建部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平台的河道共5条段,集中在徐泾镇区域,分别是姚河浜、康家桥港、杨巷港、骑龙港和苗泾港。1月完成城市黑臭水体“初见成效”评估。5月、10月会同徐泾镇完成住建部、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开展整治成效督查和巡查,无遗留问题。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水源地建设和保护
全力加强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建设,配合建成黄浦江上游全泽水库和原水连通管工程。青浦原水支线工程自2016年9月30日正式启动,2017年3月16日完成原水切换,正式纳入全市一张网管理的互联互通原水管理体制,大大提升了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安全保障能力。在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排污口关闭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推进二级区工业企业关闭清拆工作,截止2018年底,195家二级区工业企业已完成清拆54家,另有87家企业已停产关闭,关闭率(含清拆)72.3%,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拆验收。饮用水水源水质、饮用水供水出厂水质和用户水龙头水质持续开展定期监测,并公开水质信息。
我区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区通航船舶污染安全监管,一是严格落实长湖申线(上海段)危险品船舶全面禁航措施。按照2017年12月19日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发布航行通告要求,从2017年12月22日24时起,全面禁止载运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在长湖申线(上海段)水域范围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理顺了辖区水源地的安全管理机制;二是通过CCTV视频远程监控、海巡艇现场巡航检查、设置警示标识牌等方式方法,有效防止危险品船舶通过长湖申线上海段,禁止其他船舶违章停泊和作业,严禁船舶洗舱和排放油污水和压舱水,有力保障水域清洁安全。
(二)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 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及污泥处理
截至2018年底,我区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10座,总处理能力39.3万吨/天。2018年共处理水量10688.11万吨,日均处理29.28万吨,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共产生含水率80%脱水污泥75849.61吨,日均207.81吨,经堆肥、干化后运往老港卫生填埋。各街镇管网养护过程产生的通沟污泥均实现规范化处置,由环卫部门进行卫生填埋。2018年已完成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处理规模达60吨/天,目前已进泥调试;同时青浦区污泥集约化处理处置工程(污泥焚烧项目)起正式启动实施。
根据国家“水十条”、中央环保督察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区青浦、青浦第二、徐泾、华新、白鹤等5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工程,朱家角和练塘污水厂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达标通水,排放标准均不低于一级A。
2. 市政泵站管理和截污设施建设及雨污混接改造
2018年试点在青浦城区老旧小区和沿街商户较为集中的21个主干雨水管道排放口设置了截流井,日截流规模达3.6万吨以上,可有效解决近24个小区混接污水排放问题。结合市局排水泵站考核要求,花大力气推动面上泵站标准化改造工作,要求加装除臭、在线监测等设施,并对标准化管理提出要求,全面提升了全区市政泵站管理水平。
雨污混接方面,2018年结合“美丽家园”房屋综合改造项目,推进完成7个小区50万平方米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其余122个小区180万平方米雨污分流改造,将由相关街镇分别立项,计划分2019、2020两年实施完成,目前均处于方案编制阶段,预计201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企事业单位和沿街商户混接整治方面,已完成全部434个企事业单位混接和125个沿街商户混接整治。其中部分沿街商户混接整治,2019年将结合小区和市政雨污混接改造一并实施完成。
3. 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根据市政府、市住建委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青浦区海面城市建设规划》。建设规划立足于国家和上海市内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依据《上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5)》对青浦区的管控要求,结合青浦区总体规划、“十三五”规划里拟定的建设目标,同时吸取各地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经验,制定《青浦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切实指导青浦区海绵城市建设。
(三)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
1.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自2015年起,我区对原已规范养殖的123家小型养猪场,用三年时间进行综合治理,至2016年底,已全部完成清理整治。全区14家规模畜牧场至2017年底已完成退养13家。至2018年年底,仅剩的1家上海盈明畜禽有限公司已启动退养关闭,因非洲猪瘟影响,目前进度为完成公母猪及仔猪的退养。该场在2013年已实施沼气发电+沼液还田减排项目,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2.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一是建立农田休耕体制机制。在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农作物茬口布局,退出麦子种植,增加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2018年全区绿肥和冬季深翻总面积10.5万亩,比去年增加1.8万亩,夏熟麦子0.51万亩,比去年减少1.7万亩,复种指数进一步降低,有效减轻环境压力。二是实施化肥减量工程。推广具有改良土壤功能的有机肥、测土配方肥和缓释肥,补充土壤有机质,做到精准施肥,减少化肥用量。2018年全区在粮食、蔬菜等作物上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2万吨、测土配方肥26.8万亩次、缓释肥1.5万亩次。三是实施农药减量工程。以绿叶菜为重点继续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在已创建和正在创建的蔬菜标准园推广色板、性诱剂、杀虫灯等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完善6个蔬菜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点,示范面积1970亩,累计14000余亩次,辐射核心基地绿色防控推广应用面积9000亩;落实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46个,示范面积达2.91万亩,通过综合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以生物农药替代部分常规农药,实现病虫有效防治、农药减量控害。四是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全年共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约12万亩次,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完成了位于上海弘阳农业有限公司杜村基地的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示范点建设,通过“粉碎机粉碎+微秸宝”堆肥模式,实现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共设置14个镇级堆放点,委托第三方开展转运及无害化处置工作,回收率达到90%以上。五是推进主要污染物流失监测工作。在现代农业园区建立一个农业主要污染物流失监测基地,开展稻麦轮作监测点和旱地蔬菜监测点的日常监测和维护工作。
3.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美丽乡村建设年内启动36个镇级达标村、11个区级示范村建设,成功创建3个市级示范村。推进14013户农户村庄改造,主要涉及赵巷镇沈泾塘村、华新镇嵩山村等9个街镇28个行政村,计划于2019年6月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已实施10400户居民,2019年计划实施6000户居民农污治理工作。同时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我区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和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以重固、赵巷两个整区域创建镇及区级美丽乡村为重点,按照“户投、村收、镇运、区处”原则,重点抓好宣传培训、设施配置、分类投放、辅助分拣、分类收运等环节衔接,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一是积极推进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将重固镇、赵巷镇所有行政村及区级美丽乡村纳入年度示范村创建任务,截至2018年底,我区已累计创建41个垃圾分类示范村。二是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对照住建部的“五有”标准,以补齐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短板为宗旨,完善环卫设施设备、稳定保洁员、加快区级处理设施、推进源头分类、清理陈年垃圾、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不断巩固治理成效。三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检查考核。建立通报制度,实行考核奖补挂钩。2018年,共开展行政村区域环境卫生检查4期,拍摄问题照片1386件,其中:村容村貌947件、农村垃圾厢房254件、农村公厕185件。发现问题率分别为:68.33%、18.33%、13.35%。
(四)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污染防治
1. 企业结构调整
2018年,共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785项,调整土地面积3922.4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000亩)的130.75%。编制完成涉及华新、重固、白鹤、香花桥4个街镇共19条中小河道周边1公里范围内170家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专项方案,并获得市产调办首笔专项补助资金3500万元,区级财政配套3500万元。编制完成金泽镇华为青浦研发中心周边工业企业(77家)、金泽镇商榻社区(57家)两个产业结构调整专项方案,并通过市级评审。
2. 取缔“十小”企业
根据《上海市取缔“十小”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等淘汰类产业目录,我区2018年未发现有 “十小”企业。
3. 198地块减量化
2018年度全区建设用地减量化立项总面积210.95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确保180公顷,力争210公顷),其中“198区域”立项总面积189.23公顷;2018年度全区建设用地减量化验收总面积259.16公顷,其中“198区域”验收总面积231.19公顷。,超额完成市规土局下达的200公顷年度任务。
4. 集中工业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结合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全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与截污纳管改造,我区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已实现全覆盖,工业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污水经企业预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管网,与生活污水混合后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同时,通过实施为期三年的全区排水管道养护大会战,并将养护管理模式推进为常态化管理。全区各街镇均落实了管网养护资金,至2018年共计投入养护资金达5000多万元,实现了工业区雨污水管网常态化管理,建立了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2018年计划实施4.3公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并对夏阳、盈浦街道部分雨水管道破损严重的三元路、五厍浜路等道路实施雨水排水管道提标改造工程。我区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了COD、氨氮、总氮、总磷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国家、市、区三级环保部门联网,结合排污许可证核发及证后管理,持续推进重点监管类企业水质在线监控安装联网工作,所有重点监管类持证企业均已安装水质自动监控装置。
5. 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2018年,全区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6775处、133.02万平方米。其中在建违建373处、1.27万平方米,存量违建6402处、131.75万平方米,实现库内销项6396处、128.55万平方米,占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02.8%。消除消防安全隐患13处,生产安全隐患19处,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企业146家,撤离违法居住人口1564人,完成清理类生态修复5238处、83.9万平方米,完成修复类生态修复95处、19.1万平方米。
全区320个居村全部通过区级无违居村考核验收并被区政府命名为“无违建先进居村”,11个街镇中,5个街镇通过市拆违办“无违建先进街镇”的考核验收, 6个街镇完成创建任务,并向市拆违办申报验收。
(五)河湖海域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1.中小河道整治
(1)深化完善河长制落实湖泊湖长制
全面落实湖长制,8月印发《青浦区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落实湖泊湖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区、镇、村三级湖长责任体系,实现湖长制责任全覆盖。全面推行“双总河长”制,梳理和修订镇村级河长职责任务、区镇河长办常规任务、成员单位工作任务等三份任务清单,9月制订印发《青浦区河长制湖长制约谈办法(试行)》,构建形成“2+10”制度规范和约束体系。区级层面,8月成立全市首家区级河湖管理事务中心,承担区河长办具体事务,固化和充实区级工作力量。街镇层面,按照开展首批上海市河长制标准化街镇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徐泾镇、重固镇、朱家角镇启动标准化街镇建设。在赵巷镇、重固镇、朱家角镇、盈浦街道启动“上海河长”APP试运行。试点推广河长办、水务所集中办公模式,增强合力,实现工作互通、专业互补。全区各级共召开河长制会议354次,报送工作信息587条,开展专项督查86次,各级河长履职意识不断增强,巡河、巡湖12237次,排查整改8000余处涉河(湖)问题,有力促进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2)年度中小河道、镇村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完成年度河道整治、轮疏工作,中小河道整治完成80.5公里,其中苏四期范围内完成40.5公里,圆满完成进博会水质保障和环境提升工作;河道轮疏完成116.92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二是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今年计划完成10208户,实际完成10400,其中,2017年续建项目完成4600户,2018年新开项目完成5800户,其中苏四期范围内共完成8031户。四是完成年度断头河打通工程,今年计划打通60条,已全部完成,其中苏四期范围内完成30条任务目标。
2. 重点流域及水质达标整治
国考断面苏州河-黄渡支流联动整治方案已报市环保局备案,并已开展支流联动整治项目月度调度工作,持续跟踪推进。市考断面达标方案已完成编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上海部分)2018年度工作有序推进:4个列入年度市级重大项目的朱家角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完成达标通水;太南片西塘江西泵闸、泖阳港泵站工程完成招投标,开工建设;太北片大莲湖泵闸、金泽塘南泵站工程完成招投标,开工建设;新谊河疏拓工程完成概算审核,已取得初设批复。
3.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消防局、市规土局、市交通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加油站单层罐改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沪环保自〔2017〕182号)要求,加快推进石油央企在我区加油站的单层罐改造工作。截止2018年底,我区1家社会加油站和1家中海油加油站已完成改造。48家中石化加油站已完成改造24座,4座正在改造中。9家中石油加油站已完成改造5座,正在改造2座。剩余中石化和中石油在青加油站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
(六)推进机制落实
1. 水质目标任务分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我区建立了责权清晰的河道水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全区1936条河道、23个湖泊、246个其他河湖、3579个小微水体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落实了“工作方案到位、组织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监督考核到位”的河湖长制“四个到位”机制,实现了全区地表水水体的监管全覆盖。2个国考断面由区党政主要领导,17个市考断面根据河道管理属性由区党政分管领导或街镇党政领导,5条建成区黑臭水体由街镇党政领导作为治理责任人,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区政府与各街镇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水质目标和达标任务,明确街镇为水环境治理的实施主体,组织开展河道污染现状调查,按照“一河一策”分类治理,推进河道周边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减量化、截污纳管、畜禽整治、违建清理、河道整治、河道长效管理等各项综合治水工作。建立了“19+60+42”的水环境监测、评估和考核体系,定期编制水质简报,将地表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街镇生态文明考核和重点工作“以奖代拨”绩效考核。
2. 督办工作实施情况
我区2018年度没有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督办的项目。
(七)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
1. 排污管理和风险防控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沪环保总〔2015〕398号)要求,我区水质自动站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区内淀浦河、油墩港、西大盈港、东大盈港、新通坡塘等主干河道均已覆盖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全区13家有电镀、阳极氧化工艺企业均已安装一类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市局平台联网,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均已安装pH值、COD、氨氮、总氮、总磷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长江经济带化工、造纸、印染企业均已完成主要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验收工作。结合排污许可证核发,持续推进重点监管类持证单位在线监控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污染源监管能力,截止2018年底,全区已完成43个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的安装联网。
2. 红黄牌制度实施
按照市环保局要求,借助市局已有的环保“黑名单”平台落实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黄红牌”企业公开的要求。“黄牌”企业即指水超标超总量被处罚尤其是被限产、停产的企业;“红牌”企业即指水超标超总量经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由区或市政府停业、关闭的企业。2018年,我区“黄牌”警示企业11家,无“红牌”处罚企业。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的规定,我区按要求在区环保局网站主动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处罚信息。
3. 排污许可证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实现“一个平台、一张地图、一套数据”的污染源信息化管理。一是完成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复核。开展了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质控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启动了1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变更,提升了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二是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执行报告和台账记录的环境管理要求,持续推进重点监管类持证单位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建设。三是开展持证单位日常监管。对持证工业企业开展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促进持证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四是完成了屠宰及肉类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合成材料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和污水处理等15家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4. 突发环境事件
我区2018年未发生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
(八)附加分情况
按照《本市内河通航水域航运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相关要求,我区认真做好航运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包括:积极主动对接上海东安水上污染防治中心有限公司,推进落实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作业监管,引导船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油污水等水污染物,保障水域清污;对通过淀山湖湖区水域的危化品船舶实行报港监管制度;积极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督检查工作,促进船舶使用合格燃油,全年累计开展船舶燃油取样检测30例(其中:1例不达标,对当事船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行政处罚);加强对易扬尘港口企业的日常监管,适时根据上级工作指令要求,启动《青浦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努力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
三、经验及特色工作(突出亮点和特色)
1.最严格水资源工作
一年来,我区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通过节水型社会的试点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持续建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区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管理)”和“河长制湖长制(城乡中小河道整治)”考核指标分解表及工作评分表的通知》考核要求,我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7项指标,18项基础工作及6项重点工作均已完成,全市考核第一。
2.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青浦区稳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和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河长湖长作用,水生态环境显著提升。为进一步落实湖长制,一是印发区、镇两级实施方案,8月编制印发《青浦区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落实湖泊湖长制实施方案》,朱家角镇、金泽镇、夏阳街道等涉湖的3个相关街镇9月印发镇级实施方案。二是公布湖长名单,竖立公示牌,湖长名单由市河长办统一向社会公布,10月底前完成23个湖泊共59块湖长公示牌设置。三是对湖泊及其入湖河流水质实施监测,按照河(湖)长制水质监测相关要求,已对所有湖泊和入湖河流实施全覆盖监测。四是落实金泽水库防汛属地责任,汛前金泽镇与上海青泽原水管理有限公司(水库运营管理方)签订防汛责任书。落实水库周边水系河道巡查,维修养护,调度与防汛责任。我区在全市河湖长制考核中位列第一。
附表2
青浦区市考断面(含国考断面)年均水质状况统计表
河流名称 | 断面名称 | 水质目标 | 水质类别 | 2018年1—12月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水质类别 | 是否达标 | 主要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
太浦河 | 太浦河桥(国考) | Ⅲ | Ⅳ | Ⅲ | Ⅲ | Ⅱ | Ⅲ | 是 | —— |
黄浦江 | 淀峰(国考)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Ⅱ | 是 | —— |
北横港 | 练西大桥 | Ⅲ | Ⅲ | Ⅲ | Ⅲ | Ⅱ | Ⅲ | 是 | —— |
朱枫河 | 章练塘路练祥桥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是 | —— |
北胜浜 | 金泽水厂 | Ⅲ | Ⅳ | Ⅲ | Ⅲ | Ⅲ | Ⅲ | 是 | —— |
华田泾 | 沈砖公路桥 | Ⅲ | Ⅳ | Ⅳ | Ⅳ | Ⅲ | Ⅲ | 是 | —— |
淀浦河 | 南港大桥 | Ⅲ | Ⅴ | Ⅳ | Ⅲ | Ⅲ | Ⅲ | 是 | —— |
淀浦河 | 318国道桥 | Ⅳ | 劣Ⅴ | Ⅴ | Ⅳ | Ⅳ | Ⅲ | 是 | —— |
西大盈港 | 芦湾桥 | Ⅴ | 劣Ⅴ | 劣Ⅴ | Ⅳ | 劣Ⅴ | Ⅲ | 是 | —— |
东大盈港 | 东大盈港桥 | 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Ⅳ | 是 | —— |
东大盈港 | 人民桥 | Ⅴ | 劣Ⅴ | 劣Ⅴ | Ⅴ | Ⅴ | Ⅳ | 是 | —— |
油墩港 | 北青路桥 | Ⅳ | 劣Ⅴ | 劣Ⅴ | Ⅴ | Ⅳ | Ⅳ | 是 | —— |
油墩港 | 纪鹤公路桥 | Ⅴ | 劣Ⅴ | 劣Ⅴ | Ⅴ | Ⅴ | Ⅳ | 是 | —— |
上达河 | 汇金路桥 | Ⅴ | 劣Ⅴ | 劣Ⅴ | Ⅴ | Ⅴ | Ⅳ | 是 | —— |
老通波塘 | 北青公路桥 | Ⅳ | 劣Ⅴ | 劣Ⅴ | Ⅴ | Ⅳ | Ⅳ | 是 | —— |
新通波塘 | 方家窑桥 | 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Ⅴ | 是 | —— |
新通波塘 | 凤溪桥 | 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否 | 氨氮(0.07) |
徐泾港 | 京华路桥 | 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否 | 氨氮(0.87) 总磷(0.04) |
新盐仓浦 | 新盐仓浦桥 | 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劣Ⅴ | 否 | 氨氮(0.18) |
注:1、达标是指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质目标考核要求。
2. 自2018年起,市政府调整水质目标。淀浦河-南港大桥从IV类调整至III类,淀浦河-318国道桥、油墩港-北青公路桥和老通坡塘-北青公路桥从V类调整至IV类。